;我睜眼到第二天早,不得不化了個濃妝遮蓋黑眼圈。 陳遠舟沒有疑心,擔心我會害怕,呆在我身邊,寸步不離。 他在書房裏讀書,我便靜靜地看著。 丫頭給我們送來一些茶點,然後給我使了個眼色,在我耳邊低聲地說:“陳太太的丫頭把首飾放在我們房中,怕是想誣賴我們偷竊。” “無妨,隨她吧。” 我不足為懼。 一整天,我始終呆在陳遠舟的身側,直到傍晚,書房的門被家丁推開。 老夫人走過來,旁邊是哭哭啼啼的陸寧兒。 陳遠舟不無意外,“怎麽了?” “寧兒的首飾不見了。” “那來這裏做什麽?” “給我搜。” 老夫人一聲命下,讓家丁強行搜我的身。 陳遠舟正要阻止,老夫人態度堅決,不準他靠近一步。 我被幾個家丁輕而易舉剝了衣服,全身上下隻剩肚兜,雪白的腿流露在外,剩下的家丁直流口水。 “沒搜到?”老夫人眉頭一皺,“還有一件,脫了。” “住手!” 陳遠舟這回不顧一切阻止把衣不遮體的我護住。 “一件肚兜,應該沒有東西可藏,不如去她房中搜。”陸寧兒開口。 老夫人也覺得在理,當即命人過去。 我再穿上衣服,依然狼狽,陳遠舟把外套脫給我,我沒有接,雙眸愈加地冷血。 “對不起。”他歉意道。 我不吭聲。 我的屋子門口,一堆金銀珠寶堆在石塊上,閃閃發光。 陸寧兒驚叫道:“這正是我的首飾!” “是從這個賤人房間裏搜到的。”老夫人指著我,“按照家法,偷竊不可饒恕,杖責二十再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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