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她是誰?(2/3)

才能為下一步的偵破工作打下基礎。


可是要在茫茫人海中尋找一個不知姓名和住址何處的被害人,可謂是大海裏撈針,無從下手。


林影立刻安排排查工作,為盡快查清屍源。


第一組,以拋屍現場為中心,重點在方圓200米的範圍內進行地毯式搜查。


第二組,查找作案第一現場,立即印發“尋屍啟事”,在全市重要場所廣泛張貼、報紙上刊登、電視台播放,廣泛發動群眾,擴大信息來源,力爭獲取線索。


同時向周邊縣市公安機關發出協查通報。


印發受害人相貌照片發到每一名偵查員,在工作的同時多頭查找屍源。


第三組,以城區為重點,全麵清查周邊鄉鎮所有的美容美發洗理店、歌舞廳、飯店、賓館等公共複雜場所,清查近日失蹤的女青年。


第四組,繼續查找其它屍塊,在全城範圍內清查垃圾箱等易拋屍的地點,訪問拾荒人員,以發現線索。


大家全力以赴,盡快查找到被害人的所有信息。


偵查員們頂烈日、冒酷暑,經過連續兩天的四處查訪和尋找,案情毫無進展。


接待了30餘名辨認屍源的親屬,經逐一細查均與此案無關。


正當警員們緊鑼密鼓深查之時,7月20日的下午,從臨市突然傳來消息:在雲市植物園內又發現部分屍塊。


經鑒定,與即汒市發現的屍塊同屬一人。


再次發現屍塊,且拋屍範圍如此之大。據此,專案組迅速調整偵破思路。


林影分析:“第一現場不在汒市的可能性較大。因為凶手在汒市殺人,然後再冒險到幾十多公裏之外的雲市這個鬧市區拋屍,這顯然不符合常理。


凶手應有充裕的作案時間和拋屍時間,被害人應與雲市有著某種聯係。


此案涉及雲市區和汒市兩地,且案情重大,性質惡劣,雲市公安局也是高度重視。”


雲市公安局副局長立即組織召開了各分、市局主要領導的緊急會議,全麵部署在雲市範圍內以派出所為單位,對轄區廣泛開展排查工作,張貼“尋屍啟事”,查找屍源。


偵破範圍進一步擴大,線索一個接一個地摸了上來。


“尋屍啟事”貼出3天後,雲市公安局在調查中獲取了一條重要線索:轄區內嘉東路綜合市場,有人向民警反映,被害人叫劉小羽,在該市場經營化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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