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她究竟怎麽了(2/4)

先通過案件管理中心聯係到了這個案子的承辦檢察官韓鬆仁。


韓鬆仁是一個五十多歲的老檢察官,他接過嚴旭堯提交的手續材料仔細翻看了一遍,指著授權委托書上落款簽字處的“淺田橋”說:“這個淺田橋和本案的當事人是什麽關係?”


嚴旭堯不假思索地回答說:“韓檢察官,他們是父女關係,淺田橋是淺田羽愛的監護人。”


韓鬆仁皺了皺眉,隨後將手續材料交給他的書記員說:“小鄭,你去為兩位律師辦理一下律師會見手續。”


嚴旭堯聽了後一顆懸著心終於落下,於是又問道:“韓檢察官,不知我們今天能不能閱一下案卷?”


“當然可以,”韓鬆仁說:“如果你們今天能跟檢方提交一下律師意見更好,這個案子案情比較簡單。”


嚴旭堯聽得出他這話裏的意思,表麵上是說這個案子案情簡單,實際上是暗示這個案子基本上沒有什麽辯護的餘地。


周琛笑了笑,接過話來,說道:“謝謝韓檢察官,也許這個案子比較簡單,但我們至少得會見完當事人才能跟您說我們的辯護意見,否則我們也太不對當事人負責了。”


韓鬆仁把嚴旭堯和周琛帶進一間會議室進行閱卷,嚴旭堯用相機把案卷中的主要證據材料拍了下來。因為周琛已經閱過案卷了,所以當嚴旭堯拍攝卷宗材料時,他則跟書記員小鄭有一嘴沒一嘴地閑聊著。卷宗材料並不多,隻有薄薄的三本,嚴旭堯隻用了不到二十分鍾就全部看完了。嚴旭堯眉頭緊皺,確實如韓鬆仁剛才所言,這個案子的案情並不是很複雜,甚至可以說是證據確鑿。本案的基本犯罪事實可以從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中略見端倪,起訴意見書指控犯罪嫌疑人淺田羽愛在濱海市雲山園小區無故對過往的行人進行毆打,導致一人重傷、二人受輕傷、多人受輕微傷的後果,淺田羽愛作案後被周圍群眾當場製服,然後扭送至轄區派出所。公安機關經偵查審訊,認為淺田羽愛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移送東河區檢察院建議對其提起公訴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預審卷宗中顯示,淺田羽愛是一名16歲的年輕女孩,日本築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