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寒最大的問題在於他的身體還是過於單薄,雖然他在大學生球員中已經算是強壯的了,可是放到職業球員,尤其是NBA球員堆裏,還是頗顯苗條的。此刻他站在喬·約翰遜的麵前,由於兩人本身存在的身高差距——約翰遜有兩米零一,而蕭寒隻有一米九出頭,遠遠望去,就好像一對大人和小孩一般,完全不是一個重量級。
偏偏處於劣勢的蕭寒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他上下打量了一番約翰遜,忽然開口道:“鞋不錯,比我的好多了。”
這完全是廢話。
不論哪個品牌的球鞋,上市銷售的商品和提供給旗下球星的特製品還是有所區別的,先不說定做的球鞋在大小尺碼上是完全契合球星腳掌大小而不是隨著大眾尺碼走的,就算是球鞋的質量,也決計不能相提並論。
市麵上能買得到的,大品牌出廠的球鞋,一般來說隻要是正品,就必然是精品,可是要說毫無瑕疵,所有材料全部出自精選,連製作過程也精益求精耗費極大功夫,那是不可能的,而球星腳下的鞋子,就是這樣的精工製作。
作為耐克-喬丹旗下簽約球星,喬·約翰遜的鞋子自然不是蕭寒腳下蹬著的百十美元的普通貨可比的,說到商業合同,不止球鞋廠商,其他各式各樣五花八門的商品找上門來尋求他代言的也不在少數,隻不過大多受不了蕭寒苛刻的條件,興衝衝的來,氣呼呼的去了。
找蕭寒代言的門檻應該說非常的低,隻要符合一個首輪新秀的身價,不管是否考慮到蕭寒的特殊身份,在金額上薩姆·楊甚至都會不去討價還價,按說這對廠家應該是再好不過了,可是蕭寒的附加條件,卻讓很多人都打了退堂鼓。
蕭寒的條件說來也簡單,那就是不論什麽合同,無一例外隻簽一年,否則便幹脆不簽,要知道會有能力找上NBA球星做代言的企業一般來說都是那些有名頭、有字號的大牌,他們並不需要臨時找一個熱點人物作為噱頭來為他們的產品進行宣傳造勢——這樣的企業蕭寒也看不上和他們合作,那麽隻簽一年合同對這些廠家來說就沒什麽意義了。
豈止沒有意義這麽簡單,如果到了明年蕭寒打出了名頭,而他又改換門庭,去為別家同類產品做廣告的話,對廠家在消費者心目中的信任度而言,甚至稱得上構成了傷害,這種出錢買不到好的事,基本上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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