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紊的進行,奪取血淚,然後殺了安昕。陳淩一整天都待在別克車裏不出現,他將腦袋放空,什麽都不去想。因為不敢想,他要自己像一個機械的機器一樣,隻懂去執行任務。下午五點,陳淩準時到安昕公司外麵接安昕下班。安昕則稱今晚需要加班,回去的會稍遲。陳淩便說等她。安昕想了想,道:“你也還沒吃飯,我把件拿了,帶著筆記本去咖啡廳裏做吧,順便在那兒吃飯。”陳淩一笑,道:“好!”天氣熱的時候,晚上七點半還不見天黑。但今天,還隻五點,就已一副要天黑的樣子。陳淩和安昕去了咖啡廳,兩人先吃飯。咖啡廳裏有精美的商務套餐,味道很不錯。吃過之後,陳淩喝咖啡看雜誌。安昕則開始工作。倒也靜謐溫馨。安昕心裏無疑是很幸福的,她現在覺得似乎陳淩才是她命要等的那個人。這樣一直相愛,相守下去,很滿足,很快樂,也很向往。將來會兒女成群,將來會一起變老。安昕相信陳淩是一個絕對有責任心的男人,也是一個踏實的男人。愛上他,她沒有任何的擔憂。那麽餘航呢?餘航大抵是生命裏最美好的過客。人生就是這樣,讓你付出最多的那個人,認識最早的那個人,往往會成為陌路。陳淩看著雜誌,實際上看不進去。不過他表現的很沉穩,偶爾看一眼認真工作的安昕,覺得她認真起來,也真是幹練別有風情。北京靠近北郊的一間破爛地下室裏,環境非常惡劣。不時有老鼠亂竄。在這樣的黑暗裏,弗蘭格一直安靜的躺著。旁邊陪伴他的還有一位六歲左右的小男孩。小男孩戰戰兢兢的,眼裏滿是畏懼之色。這是他抓住的這家主人的小孩。他用小孩要挾主人每天送吃食過來,並且,如果這主人敢報警,他就殺了這小孩。弗蘭格向該主人表演了一手恐怖的玲瓏步和掌上功夫,那一掌可是斷金裂玉。同時,弗蘭格答應這家地下室的主人。他隻待十天,十天之後就會離開。而今天,就是第十天。也是與長老派來相助的費爾多約定見麵的一天。費爾多跋山涉水的過來,其身份隱藏等一係列工作耽誤了不少時間。傍晚六點半,天黑如潑墨。費爾多按照弗蘭格給的地點摸索而來。這時候,在費爾多未到之際,弗蘭格終於不再壓抑,咬碎了小男孩的脖子,痛快的吸了他身上純淨的血液。同時,弗蘭格也將車庫的主人夫婦殺了個一幹二淨。費爾多長的很粗壯彪悍,他偽裝成了國人。隻要不說話,倒是沒人能看出來。費爾多在車庫裏見到弗蘭格時,弗蘭格斷手,臉蛋陰狠暴戾,並且身上衣服肮髒無比。這且不說,臉上也是胡子拉碴。這讓費爾多大為訝異,在費爾多印象裏。弗蘭格是個特別臭美,講究紳士風度的家夥,沒想到他來到國,居然已經混到慘不可及的地步。費爾多和弗蘭格關係說不上好,心高氣傲的弗蘭格那裏會有什麽真心的朋友。不過此刻,費爾多也意識到了問題的眼,並沒有幸災樂禍。“怎麽會這樣?”費爾多問。弗蘭格對費爾多相對而立,車庫裏四周黑暗靜謐,但阻擋不了兩人的視線。弗蘭格顯得沮喪怨恨,道:“葛西亞與希爾都已經死了,我被陳淩追殺到無路可逃的地步,最後隻能用血影之術自殘逃走。這條手臂是我自己斷的。”“陳淩真這麽厲害?”費爾多驚訝道。弗蘭格點頭,道:“無論是你還是我,如果跟他單打獨鬥,都不是對手。我們要奪取心淚,必須好好研究。”費爾多道:“那就一起聯手,你雖然斷了一臂,但是血元真氣沒有受損。”弗蘭格道:“我的血元真氣沒有受損,但是斷了一臂,氣血不通,身法大受影響。與你合力殺陳淩,倒是沒問題。關鍵是陳淩也不是獨身一人,他身邊有許多奇人異士。正麵和他蠻幹絕對行不通。”頓了頓,繼續道:“還有,血淚不先出現,就不會有心淚。但是據我所知,陳淩最後的任務目標是要殺了安昕。所以我擔心他得了血淚,直接殺了安昕。這樣一來,我們就全部落空了。”費爾多皺眉道:“那你的意思是?”弗蘭格道:“我們一起去監視,隻要血淚一出,便分頭行動。你拖延陳淩,我帶安昕離開。”費爾多狐疑的看了一眼弗蘭格,道:“你說過陳淩很厲害····”弗蘭格道:“不然你有更好的辦法?”費爾多道:“先不管這麽多,我們還是先監視陳淩,見機行事。直接雷霆手段幹掉這個陳淩,比什麽都管用。”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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