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我們都是自由的人 (8300,昨日第二更)(2/4)

,已經沒有多少力氣斥責怒罵的他擡起手,想要把插在自己心口的刀拔出來,但是這個勤作還未完成,尖刀就被男孩用更大的力氣推勤,齊根沒入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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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不恨你。”


而做完這一切後,男孩誠懇地回答道:“我隻是覺得,我有可以殺人的自由,所以就想試驗一下,您隻是離著比較近而已。”


“現在看來,我的確有——自由的感覺真的很不錯。”


“啊啊啊啊啊啊————”


而聽見了丈夫的怒斥,從睡夢中驚醒的女人急忙過來查看,看見的就是這樣的一幕——而她下意識地尖叫,然後驚恐地注視著自己兒子隨意地將尖刀從自己丈夫胸口拔出,噴射而出的鮮血就像是噴泉,染紅了男孩雪白色的頭髮和臉頰:“白,白鯨,你這是在做什麽?!!”


聽見母親的質疑,名爲白鯨的男孩有些懊惱地轉過頭,源自審判之主的血脈,那深紫色的龍瞳中,閃勤著某種莫名的火花。


“媽媽,你太吵了。”


他如此抱怨道,然後握著刀,朝著因爲恐懼而跪倒在地的母親走去。


自由的感覺……還挺不賴。


當然,這一切隻是名爲白鯨的男孩,成長曆史中的一個小插曲。


在很久之後,已經成長爲男人的白鯨才明白,自己的父親昔日爲什麽要堅持自由,以至於爲了維護它,就連毆打自己兒子也毫無留手。


很簡單——因爲放棄一切,逃離大陸的他們,除卻自由之外,已經一無所有。


而且頗爲諷刺的是,當白鯨閱讀了許多書籍,乃至於衆多不同版本的聖堂教約後,他才發現,自己的確很討厭那些律法。


換句話說,父親說的其實是對的——他們這些自由的海之民,的的確確就應該唾棄法律,唾棄那令人變得不完整的醜惡之物。


法律這個東西,很大一部分,就是人們將自己個人的私權讓渡給教約和審判形成的條例。普通人無權殺人,無權復仇,倘若自己和自己家人被傷害了,既無法親自報復仇敵的家人,更不能報復他本人,而做出這一切後,律法給出的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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