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當時隻道是尋常(3/3)

自己的子女去,怎麽可能推薦他呢?


“喂?江先生,你在聽嗎?”


“哦,在,我在聽。那個……領導,實在不好意思,我已經找到工作了。承蒙錯愛,我恐怕不能去你們那上班了。”


“什麽?你不來了?江帆,我們海洋旅行社,可從來沒有招收過應屆的大學畢業生,這麽好的機會,你竟然拒絕了?你不會以為誰都有這麽好的機會吧?”


她十分驚訝,語氣中多少帶著點對江帆不識好歹的譏諷。


江帆可不管他們旅行社有多好,老子堂堂的天選之子,重生是為了去你們旅行社打工的?


我特麽拿著賣豬的十萬塊錢,去買兩個待拆的舊房子,都比在你那累死累活上班十年賺的多吧?


打工?


這輩子不可能打工!


“那就不勞煩你關心了,沒事了吧?沒事的話我就掛了。”


江帆果斷掛斷電話,不再給她說服自己的機會。


因為說再多都是徒勞,何必浪費彼此的時間?


江帆躺在床上,望著天花板,頓感迷茫。


當年趙誌忠買凱迪拉克的錢,如果不是張小娜給的,那又是從哪來的?


從來不招應屆大學畢業生的海洋旅行社,又為什麽會主動朝他拋出橄欖枝?


自己是不是拿錯劇本了?


正當他陷入沉思,電話卻再次響了起來,不過這回打來電話的是餘鵬飛。


“怎麽了?”


“帆子,我把你的想法跟我爸說了,我爸說你小子真有經商頭腦!他明天就去動物園落實這件事,還說讓我好好感謝你呢!”


江帆笑了笑,其實是他要感謝餘鵬飛,感謝餘鵬飛給了他能報恩的機會。


上輩子他欠餘鵬飛的五萬塊錢,一直到死,他都沒有還上。


“還有件事。明天五點,追月酒店,同學聚會。你把咱班級的群都給退了,所以他們讓我轉告你,你必須去。”


江帆不屑的說道:“給我個我必須去的理由。”


“校花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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