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第一章 在所有的參賽選手中(2/3)

兒的破落了,到他這兒,就隻留下個家譜,不要說財產地位啥的,連個名兒都沒留下。


然後他接了父親的班兒,靠打拳擊過日子,也不算是拳王,因為他沒參加過什麽正經比賽,主要是一開始沒錢報名,後來有錢了,打野賽的經曆讓他被職業圈子排除在外了——就像米奇·羅傑斯。


後來他受人賞識,被有錢人雇傭成了保鏢,才獲得了這一次的參賽資格。


這個人總是衣冠楚楚,經常在胸口別一支玫瑰,瘋狂的熱愛英倫下午茶,可惜從小沒接受過什麽太好的教育,總給人一種沐猴而冠的感覺,偏偏他還自以為良好,表現出來的自戀程度和巴洛克不相上下。


巴洛克是自驕於容貌,而他,則認為自己的風度禮儀是天下第一的,絕對是貴族中的標杆,紳士中的典範。


問題在於他在這兩方麵都沒有什麽問題,也可以說無可挑剔,可是配上他,就讓人覺得……好吧,辣白菜就是擺成鬱金香,它還是辣白菜。


他身材粗壯,185的身高卻有100KG的體重,然而看著並不臃腫,問題是他腦袋不大,而且長了一張元首臉,連發型都一樣,胡子則是精心打理過的翹腳八字胡,很細,並不濃厚。


當他用粗短的手指小心翼翼的撚起茶杯時,你會覺得那是一隻海象在研究一隻藤壺。


這場比賽從一開始就顯得詭異,巴洛克和杜·德利都選擇了提前入場:


巴洛克帶了一票人馬,扛了一個梳妝台,坐在那兒化妝畫了一個多小時,最後把臉罩上了……


杜·德利沒帶多少人,可他搞了一套茶具,從旁邊鋪子裏薅出一套桌椅,滋溜滋溜喝了一個多小時茶,咱也不明白那還沒可樂瓶子大的一壺茶是怎麽滋溜一個多點也沒空的……


這次的比賽場地是一個街球場,還是在外麵的街道上,而不是球場中,不過這一次,現場觀眾就多了不少了——下午時分球場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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