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第十八章 確切的說,(2/3)

是個由肌肉疙瘩組裝起來的怪物。


即使是保持人形,也隻能用肌肉怪物來形容他。


太顯眼了,這種體形在哪都不會被人忘記的,所以這哥們兒一直就被關在小旅館裏,就連送飯都是同伴在做,隻有到了深夜,才會出來到沒有城市攝像頭的地方放放風。


但是這裏可是中心區,沒有攝像頭的地方少之又少不說,每一塊兒都是有主的:那些見不得人的事兒可都是在這地方幹的。


這家夥看那一身疙瘩肉就知道脾氣好不了,日常暴躁倒也還行,可是這一失控,麻煩就大了——顯然實驗室並不是製作了修行實驗,他們體內還有些其他東西。


肌肉疙瘩被拉長成偏向正常的體態,可他原本就有接近兩米,這麽一來這哥們足有三米四五,可還是健壯非常。


臉上的肌肉太過糾結以至於已經完全看不清麵目了,光滑的皮膚一根毛都沒有,無論是頭發、眉毛,甚至眼睫毛也沒有了,就像是長劣了的鱷梨一樣不堪入目。


身上的肌肉線條倒很柔和,也有著與其相稱的力量與速度,包括強韌程度也很相稱。


隻做出巨人形態,那麽他還不至於產生恐慌,但是他失卻了理智,還吃人——最早的暴動原因應該就是他隨手打死了旅店一位身材瘦小的客人並且吃掉了。


實際上他也不是全吃,在吃掉第一位受害者之後,其餘的就隻是掏出受害者的心髒撕咬著吞掉了——應該是找到了自己需要吃的東西。


凱文距離他們比較遠,而且時機也很湊巧:食腦者這邊有人堵上了他,似乎是一些私人保鏢,來曆很有問題。


而就在凱文打算派人支援的時候,那邊的警察已經到了,開始迅速清場,出警時間連標準三分鍾都沒用到,仿佛早已經埋伏好了似的。


但這真是巧合。


這一隊警察隻是路過,他們是從加西亞珠寶展換班回來休息的,每過三天都有一個不大不小的車隊從那邊路過,所以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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