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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北伐軍進入湖南,農民運動開始興起,組織起來的農民就開始問鼎行政權甚至司法權,當地方團防逐漸瓦解,農民自衛武裝出現時,農民與地方精英的衝突日甚一日,經常出現農民將豪紳(大部分是比較惡劣的)押送縣政府,而政府卻不管的情況,於是農民開始自行處理,給他們認為的土豪劣紳們戴上高帽子遊街遊鄉,這種“文化臉麵”性的懲罰,即使不進行關押甚至肉體懲罰,對豪紳的打擊也是相當大的。在運動中,對地主的經濟觸動也有,但主要通過罰款和派捐進行。也有少數地方發生了對地主的財產侵奪,一般是針對那些反對農民協會的豪紳,即毛澤東所謂“一群人滾進去,殺豬出穀,土豪劣紳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滾一滾”。其實沒有經過共產黨的統一部署,減租減息就已經推開了。在農民運動興盛時,鄉村舊的都團組織(區鄉政權機構)一概瓦解,都團總爺即使還在,也不敢管事了,縣以下的所有事務概由農會做主。“‘紳士權力’既倒,農會便成了唯一的權力機關,真正辦到了‘一切權力歸農會’。連兩公婆扯皮的小事都要到農民協會去解決,一切事情農會的人不出場,便不能解決,農會的出了場,放個屁也是靈的。農會在鄉村簡直獨裁一切,真是‘說得出做得到’,外界的人隻能說農會好,不能說農會壞,土豪劣紳、不法地主則完全停止了他們的發言權,沒有人敢說半個‘不’字。”。有的縣甚至成立了縣政府和農民協會等革命團體的聯合會議,一切政務要通過聯合會議解決處理,縣長一味唯農民協會的馬首是瞻。一些豪紳被驅逐了,少數惡貫滿盈的大劣紳像葉德輝(此人在戊戌維新期間就是個著名的頑固派)居然被由農民協會主宰的特別法庭給處死了,農村的權力結構一下子就翻了一個個兒。原來處在最底層的最窮的農民翻在了上麵,而一向神氣活現的地方精英或者逃掉,或者向昔日的人下人俯首稱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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