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3/3)

前蘇維埃時期的那種“運動模式”又一次出現了,而且重複頻率之高,甚至超過蘇維埃時代。運動一旦成為一種模式,就意味著它可不斷地重複,人們憑借運動模式的儀式進入類似劇場的狀態,結果誰都身不由己,幾乎任何違反常理的事情都可能很自然地發生。處於“劇場情景”和亢奮狀態的人們,對於鬥爭那些再也榨不出油水的地主們逐漸興趣不大了,退而尋找次一級的“富人”開刀,用當時的一些中農的話來說就是:“鬥了地主,鬥富農,鬥了富農,鬥中農。一茬又一茬地割下去。”大量的中農被衝擊,借口所謂“割封建尾巴”,堂而皇之地拿中農開刀,采用所謂查三代的方式來劃分地主富農,甚至查家譜來定成分,隻要哪個中農家祖上富過,那麽就認為有“封建根子”可以劃為地主或者下坡地主。晉綏區興縣後木欄杆村是晉綏土改複查運動的“典型”,那裏采用這種做法,在全村53戶中,劃出了21戶地主富農,占全村總戶數的30.84%,占總人口數的36.6%⑾(晉綏區黨委編:《土改通訊》,第2期。)。在這種“典型經驗”的指導下,晉綏區農村地主富農的比例普遍偏高,達到20%~30%,在那樣的窮地區,事實上可能一個村連一個地主富農都沒有,然而卻真實地將三分之一強的人都打成了可以隨意剝奪的地主富農。這種“運動模式”一旦運轉起來,則賦予人們一種機製,可以不斷地剝奪、剝奪再剝奪,隻要還有人家多一點什麽東西,就有可能成為被覬覦的對象,自然就會成為被剝奪的對象。在這種“運動模式”裏麵,任何人如果敢於積攢一點財富,那麽就有可能在運動的滾動中成為目標,連運動初的“勇敢分子”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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