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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好,災害年能借穀吃。”有的人卻認為,現在大家都有地有糧了,還借什麽穀子。於是社頭被鬥倒,“社”也被取締了。在此前後,那些純粹娛樂的民間團體,也被有組織的劇團和具有革命意義的群眾性文藝活動取代,民間社會的空間基本上喪失了。其實,所有這些原來合法的民間團體之所以被掃蕩,更重要的原因是它們無法被革命後建立的權力組織體係所整合,至於它們存在的“剝削”因素實際上更多的是取締的借口。
“翻身”必須有意識形態作為支撐,否則除了少數“勇敢分子”之外,沒有多少人會被真正動員起來。盡管手裏有槍,可以強製分田分地,將地主的金銀財寶分給窮人,或者簡單地煽動起農民的貪欲,重演曆史上“吃大戶”的悲喜劇,但是這些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為什麽要將地主的土地和財產分給窮人?這是一個必須加以說明的問題。暴力剝奪是與祖祖輩輩傳下來的規矩和道理嚴重衝突的,其中的道理對於大多數老實巴交的農民來說並不是那麽容易想通的,經常出現白天分了浮財以後,晚上農民又送回去的現象。太行山區早在反奸清算階段,曾經統計了農民不願意動地主土地的“思想”有這樣一些“人生有命,富貴在天,有福沒福是命裏注定的”“人憑良心,虎憑山”“惡有惡報,善有善報,假如不報,時辰不到”“地主的土地是祖輩傳統,動地主的土地是喪良心”“女人憑漢,擀杖憑案,農民憑的是地主吃飯”“狼從村上走,不傷自己人”等。這些雖然都是一些流行的民謠民諺,但無不蘊涵著千百年來農民一直奉為圭臬的鄉裏老理,不將這些老理打破,就無法證明土改行為的合理性,更難以賦予合法的依據。對於土改的發動者來說,這個邏輯也是非常清楚的:要想讓農民翻身,就必須先有“思想翻身”。進一步,不僅要讓農民信服,而且還要讓被剝奪的地主也信服這些道理。
雖然在抗戰期間,推行減租減息的時候共產黨已經開始向農民灌輸了諸如“勞動創造財富”“農民養活了地主”等共產主義式的真理,顯然,光憑著這種宣傳和灌輸,並不足以讓農民相信自己行為的合理性。在實際運動動員的運作中,共產黨人更多地采取了一種“道德反推”式的動員方式,首先,他們抓住那些我們前麵提到過那種武化的惡霸地主,將這些人的罪行和劣跡反複公布宣揚出來,既有麵對麵的訴苦和控訴,更有鋪天蓋地的宣傳,大量農民喜聞樂見的戲劇像《白毛女》出台。應該說,在那個時候,這些惡霸的罪行大多是真的,並沒有像後來那樣妖魔化,自民初以來,蠻橫霸道的地方精英確實相當多,而他們的所作所為,應該說是共產黨人能夠成功動員起農民的一種社會背景,如果沒有幾十年社會和階級關係的惡化,沒有那麽多不公和罪惡,那麽任憑共產黨人再有宣傳技能,恐怕也難以有所作為。彰顯和控訴惡霸的罪惡,為的是以這種惡霸的行為反推他們的土地財富來源的非道德性和非正當性,進而推導出整個地主階級土地財富來源的非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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