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業社會主義改造
1953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正式向全黨和全國人民公布了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其內容為:“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這是一個過渡時期。黨在這個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總任務,是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並逐步實現國家對農業、對手工業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這意味著,社會主義改造的完成,標誌著過渡時期的終結,也標誌著社會主義基本製度的建立。而社會主義改造的主要內容則是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改造。在具體的改造實踐中,由於主客觀因素的作用,社會主義改造的時間表不斷被壓縮,最終,在1956年底,中國就基本上建立起社會主義的經濟製度。
1953年是“一五”計劃的第一年,國民經濟出現了因基本建設投資增加過快而引起的農副產品供應緊張局麵,這使黨和政府認為是農業拖了工業化的後腿。如此一來,如何加快農業的發展,以適應工業化快速推進的需要,就成為毛澤東和全黨關注的重要問題。
農業合作化進程,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辦互助組為主,同時試辦初級形式的農業合作社。1951年9月,中共中央召開了第一次互助合作會議,通過了《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隨後,各地黨委加強了領導,使農業互助合作運動取得了較大的發展。到1952年底,全國農業互助合作組織發展到830餘萬個,參加的農戶達到全國總農戶的40%,其中,各地還個別試辦了農業生產合作社(初級社)3600多個。
1953年10月,毛澤東根據“一五”計劃第一年即出現糧食和副食品供應緊張局麵和農業合作社取得的增產成績,指出小農經濟與社會主義工業化不相適應,提出各級黨的一把手要親自動手抓農業社會主義改造這件大事,縣區幹部的工作重點要逐步轉到農業合作化方麵來。同年底,中共中央通過《關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決議要求到1954年秋,合作社應由1953年的1.4萬個發展到3.58萬個,即翻一番半。但由於中央鼓勵,使得不顧條件、急於求成的“冒進”傾向在基層幹部中滋長蔓延,到1954年春,合作社已經增加到10萬個,到1954年秋收前,又新建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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