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前封建時代和封建時代(5/6)

三代,西周的王室力量是最強的,跟王室有親緣關係的諸侯最多,開拓疆土的能力也最強,疆域最廣。


一、嚴整的宗法製度


1.合乎禮法的貴族配偶製度的確立


按照周朝的哲學,陰陽男女是人倫之始,因而宗法製度的起始,當然是配偶規則,也就是說,配偶須是嚴格的嫡庶配置,一嫡而數庶,庶妻的數量和等級,依照貴族的等級而定,貴族的配偶取得和數量,也是禮製的一部分。


2.繼承製度:以貴以長原則


要想建立嚴格的宗法體製,在貴族的繼承方麵,必須堅持以身份定位的原則,而不是以能力與品德定位。也就是說,在可能繼承的對象中,首先考慮的是嫡出,如果沒有嫡出之子,才能考慮庶出;在堅持“以貴”的原則的同時,還要堅持以年齒排序的原則,由長及幼,依次排序,不能有絲毫的錯亂,需要繼承的貴族如果無子,再考慮血緣最近的子侄,依次類推。這種繼承製度,使得人在社會上的身份地位,基本上是由其出生時的位置決定的。這樣的好處是等級結構穩定,壞處是製度沒有選賢機製。


3.宗法體係


周朝是嚴格依照宗法製度建構起來的,從周天子到諸侯到卿大夫再到士,構成了樹根狀的宗法網絡。周天子是姬姓王族的嫡傳,相對於其他沒有繼承王位的兒子是為大宗,其他兒子為小宗;而這些沒有繼承王位的王子被分封為諸侯,在各自的領地開始傳承,他們的嫡傳相對於沒能繼承爵位者又是大宗,其他人則是小宗;而這些小宗又被分封為卿大夫,在各自的領地開始傳承,襲爵者為大宗,不襲爵者為小宗;如此傳遞下去,到士而止,士以後,別子成為平民,喪失貴族身份。


4.宗廟祭祀


宗廟祭祀是與宗法關係相對應的,在宗法階梯的每一層,都強調嫡長子的地位,嫡長所在,即是宗廟所在。周王在自己的都城設立姬姓主幹的宗廟,即王廟,隻有他才有權在祖廟裏祭祀姬姓的嫡係祖先。而諸侯隻能在自己的領地,設立低一層次的宗廟,依次而降,平民沒有資格設廟。如此宗廟祭祀製度,雖然突出了嫡長的地位,但也容易造成宗族血緣體係內的離散傾向。


一、分封


周朝與商朝一樣,對能控製的疆域采取分封的方式,實行間接統治,而對臣服於它的方國,則采用結盟的方式,羈縻籠絡,兩者從形式上看都是分封。實際上,這兩種分封是有本質區別的,對於後者,周王朝的分封隻是給一個名義,受封國在所謂的公侯伯子男的名號下,按自己的方式進行統治。而對於前者而言,分封是與宗法製聯係在一起的,按照宗法網絡層層結構,形成一個政治與血緣相互扭結的分層治理架構。


周朝建立之後,王族的文王、武王乃至成王譜係的姬姓子孫(包括周公的後代)先後都得到了分封,成為拱衛王畿的姬姓諸侯,周公被封在魯,召公被封在燕,成王之弟唐叔虞被封在唐等等。《荀子?儒效》說周公分封天下,立七十一國,而姬姓占五十三,這個說法可能不確切,但分封的諸侯中王族占多數是肯定的,而且,隨著周朝勢力的擴張,原來的一些羈縻性的方國,在被征服之後,也成了王族的封地。王族之外,周的功臣和親戚也得到了分封,比如薑尚被封在齊,成為周朝控製東夷的重鎮。商朝的王族成員微子被封在宋,以羈縻殷商遺民。在武王滅商之初,先以商紂王之子武庚作為商遺民的首領,封在商殷故地,周武王死後,周公佐政,本來負責監視殷遺民的管叔、蔡叔不服作亂,牽連到武庚,周公誅管蔡並武庚,另立商紂之兄、號稱商之“三賢”之一的微子,穩定了殷民之心。


周朝的封建製,與歐洲中世紀的封建製有相似之處。所有封國與貴族的封地,一經分封就是固定的,諸侯自己對外擴張的土地,也需經王朝的認可。所有的土地,名義上都是屬於王室的,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詩經?小雅?北山》)王室可以分封,也可以剝奪被封者的土地。嚴格來講,所有的土地,未經周王的允許,是不許轉讓的,更不許買賣。所以,在周朝,一個人的地位、身份、財產,都來源於他在宗法體係中的位置。同樣,與歐洲的封建製類似,分封和被封者之間,存在著責任和義務關係,不過西周的這種關係是通過分封時盛大而嚴肅的儀式(所謂包茅裂土,即在相應的禮樂中,周天子將用特殊的茅草包的一塊土,授予受封諸侯)確定下來的。受封者承認宗主的統治權,承擔定期交納貢賦、為王室服役(擔任官職)和提供軍事力量的義務,而王室則有責任維護諸侯及諸侯間的秩序,調解諸侯間的矛盾,以及保護諸侯不受外敵侵擾。


三、朝覲盟會製度


盟會製度是周王朝賴以控製和羈縻諸侯的一種製度安排,這種安排顯然是從早期的部落會議的形式轉化而來的。周人賦予了它非常繁複的儀式,並與諸侯的定期朝見聯係在一起,使之轉化成王室對諸侯的內在掌控。


《周禮》上記載的朝覲盟會分為六種:“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日覲,冬見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周禮,大宗伯》)當時是否有這樣繁複而精致的稱謂,現在不得而知,但每個諸侯定期的朝見,以及全體諸侯(或者一個方麵的諸侯)集體朝會的事實都是見諸史冊的。定期朝覲無疑是諸侯表示對王室臣服的一種象征,也是王室監視諸侯的一種方式,而盟會製度除了上述意義之外,更深的含義則是通過煩瑣的儀式,內化為諸侯對天子的服從,同時借會議對諸侯行賞罰。所以,盟會的儀式是相當複雜而隆重的,首先要在城郊築壇,參加的諸侯依爵位、親疏和年齒排列,依次向周王獻圭、獻幣、述職,然後周王依次慰勞致答、賜酒,最後依情況還要舉行盟誓和宴享之禮。當然,在這彬彬有禮的景象背後,也有血淋淋的東西。曆史記載,西周時期,周懿王曾在盟會上,殺了齊哀公,而且用的是極其殘忍的“烹”:“三年,王致諸侯,烹齊哀公於鼎。”(《太平禦覽》卷84)齊哀公犯了什麽事,不得而知,但在“刑不上大夫”的時代,當著眾諸侯的麵,將一個大國諸侯扔進鼎裏煮了,明顯有殺雞給猴看的意思,無非是在王室已經衰落的情況下,靠這種殘忍行為防止諸侯生有二心。


四、官製


周朝雖然采用分層的間接統治,但依然存在大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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