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貴族與皇權——三國、魏晉南北朝(4/6)

以後,設立門下省和散騎省,但以散騎省隸屬門下(後合而為一),長官為侍中、給事黃門侍郎。屬官有散騎常侍、給事中、通直散騎常侍、員外散騎常侍、散騎侍郎、通直散騎侍郎、員外散騎侍郎等,有議論尚書奏事之職。在對尚書奏事說三道四的同時,由於其皇帝跟班的地位,所以還可以時常對皇帝的闕失提點意見,起拾遺補闕的作用。隨著時間推移,門下省的權力越來越大,漸漸地開始對中書省起草的詔書發表批評意見,最後發展到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將不合適的詔書駁回重議,即獲得了所謂“封駁權”。這樣,就形成了對中書省的製約。同時,門下省也以這種特殊的方式參與決策,成為政治核心機關。至此,尚書台(南朝改省)的權限隻限於行政事務執行,三省形成了中書出令,門下審核,尚書執行的分工製約機製。


在這種情形下,門下省的人員開始注重文學之士。不過,由於門下省官員依然是皇帝的侍從,所以,在人員挑選上,往往還注重“風姿”,即相貌的漂亮。在兩晉南北朝期間,門下省的主要官員由於接近最高權力中心,參與機要,所以跟中書省一樣,成為門閥的首選之職。


南朝宋代文帝時,王華為侍中,經常與皇帝接膝共語。孝武帝時,挑選侍中,講究風貌,其中何偃深受寵愛,與武帝形影相隨,一次同輦而行,車過門坎,顛了一下,何將傾倒,武帝馬上將他接住,說,我是陪你的。(《南齊書》卷16)


3.尚書省分工的細化


原來無所不管的尚書台(省),現在權限被限製在行政執行上。雖然權力有所縮小,但事務比較專一,反而有利於其機構分工和職權細化。所以,在魏晉時期,尚書台的機構反而得到了擴大,辦事人員成十倍地增加,負責的實際事務也大大增多。原屬九卿的大部分管轄事務,也歸屬尚書台。隻是到了這個時候,尚書台才不僅在實際上,而且在名義上從原來主管皇家事務的少府中分離出來,成為一個獨立的政府機構。不過,由於魏晉南北朝是個過渡時期,製度的穩定性很差,加上作為執行機構,本身事務就比較繁雜,而這一時期政治格局本身變化也比較大,所以,比起後來的尚書省六部,尚書省的內部分工一直多半體現在尚書這一級,即後來部以下的司一級。在這一級上分工是明確的,但尚書以下各曹的歸屬比較混亂,往往幾個似乎不相幹的曹歸在一個尚書門下。同時,機構設置也不穩定,尚書的數目時有增減,省下時而五尚書,時而六尚書,時而七尚書。每個尚書管領的部門有的比較有同一性,像吏部和度支,其他的仍然比較雜亂。魏為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尚書;晉為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尚書;東晉則減為吏部、祠部、五兵、度支、左民五尚書;南朝則吏部、祠部、度支、左民、都官、五兵六尚書,有時加一個起部,呈現出過渡時期官製變動不居的特征。


總括起來,這一時期的尚書省下麵的各部尚書大概有這樣幾個:


(1)吏部尚書。


吏部尚書是從東漢的選曹尚書轉化而來。它去掉了原任主管的祭祀之責,專管官吏選任、考核、升遷。自曹魏以來,吏部尚書一直處於各尚書首位,地位之高,權位之隆,有時甚至壓過尚書省長官。自兩晉以來,吏部長期為高門勢族把持。渡江以後,更是王、謝家族的掌中物。南朝謝覽,“三世居選部,當世以為榮。”(《梁書》卷15《謝覽傳》)雖然有時皇帝為了跟勢族抗衡,故意找寒族人士擔任,但往往不能長久。把持吏部是維持門閥政治的一個關鍵環節,所以,隻要門閥勢族的勢力尚大,就不可能放手。為了維護勢族高門壟斷高官的局麵,吏部尚書甚至可以公然對抗宰輔的旨意。東晉穆帝時,司馬昱為宰輔,想要任命兩個非勢族出身的人做不大的地方官,可是吏部尚書王彪之居然抗命,認為即使如此,他們也不配。(參見《晉書》卷76《王彪之傳》)渡江以來,曆代皇帝和宰輔均有意削弱吏部權力,但均以失敗告終,在門閥政治占主導社會背景下,吏部一枝獨秀的局麵是不可能改變的。


(2)度支尚書。


度支即國家的財政。自曹魏起,國家財政管理開始專門化,設度支尚書,分設主管國家收支、倉庫管理、戶籍管理、田賦管理以及貨幣和度量管理等曹(部門)。度支尚書掌管國家財政,屬於政府的“財神爺”,權力也很大。但由於事務較繁,而且管理的是世族人士所不樂計較的金錢,所以,不算世族所熱衷的清要崗位。


(3)祠部尚書。


這一時期,客曹與祠部往往混用。不過,這個部門主管的事務卻比較固定,掌管禮製和祭祀,兼管外國來客。北朝的祠部有時還負責管理國家工程和屯田事務。


(4)左民尚書。


左民尚書有時又稱右民,與駕部有混淆。左民尚書主管戶籍,與度支有權限的重疊,同時,左民還兼管“工事”,即一般性的宮苑維修,以及國家手工業。凡有大的宮苑修建,就另立起部,事畢則解散機構,事務歸左民。


(5)五兵尚書。


五兵尚書掌管軍事事務。軍官的升遷、考核,軍隊後勤事務等均屬之。所謂的五兵,即中兵、外兵、騎兵、別兵和都兵。


(6)都官尚書。


都官尚書是從東漢的三公與二千石曹演化而來,但有時還設三公尚書,與都官混置。都官主管刑獄,審理賊盜案件,所以人稱“賊曹”。


(7)殿中尚書。


殿中尚書主管宮中宿衛,管的是從前衛尉的事務,但衛尉之職並沒有因此而去掉,反映了過渡時期的製度特色。


(8)田曹尚書。


田曹尚書有時也稱屯田尚書,主管屯田事務。此部門在曹魏時非常重要,關係國家收支和兵源。但渡江後,屯田事務基本上沒有了,故而此部門被裁撤。


(9)起部尚書。


起部負責皇家的宮苑修建。屬於臨時機構,有事則設,無事則省。一般事務歸在左民尚書或者祠部尚書。


以上隻是一個概要的說明,實際的部門設置,職能分工都要複雜得多,南北各個朝代、國家都有許多具體的變化。總的來說,有比較確定分工的有吏部、度支、都官(後來演化為刑部)、五兵(後來演化為兵部)。這幾個部門也比較穩定,較少變動,而其他部門則處於分化演變之中。


第五節地方官製與行政區劃的演變


1.地方行政區的增加


魏晉南北朝是個分裂的時代,分裂時代往往地方行政區劃就比較混亂。比如同一個州,兩國甚至三國分據,往往每個國家都要設置這個州。但從中華一統的眼光看,等於是原來的一個州變成兩個甚至三個州。東漢全國共13州,三國時,魏設13州,吳設4州,蜀有2州,已經比原來多了5州。西晉統一,發展成為20州。渡江以後,南北各自設置行政區,北方的州郡紛紛以僑州僑郡的名義落戶南方,北方也不甘示弱。大家都在增加州郡,結果是州越來越多,到了南朝末年,陳朝的疆域最小,淮河流域與西蜀都丟掉了,但卻有州42個,而隋統一前夕,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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