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是個多難的王朝。它建立之時,正好趕上北方遊牧民族的新一輪興起,先是契丹,然後是黨項和女真,接下來是蒙古,一個比一個強大凶猛。而王朝接手的時候,偏偏落下政治地理上的病根——作為北方屏障的雲燕十六州在契丹手裏,抵禦遊牧騎兵的長城和高山都化為烏有,從一開始就落得個被動挨打的境地。西北方又被西夏和吐蕃堵住,斷了輸入良種馬匹的路,這使得宋朝從此沒有精良的騎兵。同時,建立王朝又正好攤上一個驕兵悍將跋扈的年代,打了天下之後,不僅要防止地方上軍閥割據的重演,而且還要防範中央軍的肘腋之變。
宋朝開國皇帝是不折不扣的軍人(趙匡胤和趙匡義),與此前的漢、晉、隋、唐的開國之君相比,趙家兄弟的武夫色彩更加純正。但是,他們(尤其是前者)卻建立了一個格外強調文治的王朝,一個對文人極端重視的王朝和意識形態道德色彩極其濃烈的王朝,當然,也是一個武人被壓得最扁、武裝力量最弱的王朝。正因為他們是武人,對武人之弊體會就更深。
宋朝科舉最盛,取士最多。雖然國家多災多難,但開科取士卻不耽誤,隻要皇帝沒有被掠走,考場總是滿滿的。宋朝的士子,得官最易,官僚體製機構重疊,床上架床。機構內冗員密集,人浮於事,但薪俸卻水漲船高。宋朝的文官,沒有掉腦袋的危險,貪汙腐化一般不是問題,隻要不亂講話、亂做事,就會“無災無害到公卿”。即使亂講了,也不要緊,大不了發到邊遠地方去做官就是了。對於道德的講求,宋朝也達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境地。儒學發展到理學階段,雖然學理上開辟了一番新天地,但其中所蘊涵的道德束縛,卻越來越令人窒息。
宋朝製度是一個過分精致而繁複的網絡。這個網絡,將從前所有的毛病幾乎都消弭了,女主、外戚、宦官似乎都沒有造成太多的麻煩,它有的是永遠也裁不掉的冗兵與冗官,還有空前的低效率。
當然,政府效率的低下,在那個管理沒有專業化的時代也有好處。國家崇本抑末的政策推行不了,結果是工商業得到了空前發展。盡管國家養的無用之官和無用之兵越來越多,農民的負擔也比唐朝多了七八倍,但由於農民參與“末業”的結果,社會經濟空前發達,所以還勉強能支持得了。由於“大門檻”(士族)的消散,原來的依附農民與正常的編戶齊民地位接近,農村中的富戶,更樂意采用租佃的方式,將田地租給農民耕種,而騰出手來從事商業經營。農村社會所有的人,除了在財富占有和讀書與否上麵有差異,其他的差別則不明顯。唐朝還殘存的對農民自由遷徙的限製,到宋朝也取消了。一批農村人變成了市民,經濟發達地區的城鄉出現了規模宏大的手工業工場。包買商人壟斷了市場,商品流通加快,世界上第一張紙幣出現了。各種現實需求也拉動了技術的發明,讀書人的增多(包括市民中能讀寫的人),使得出版和印刷業成了一種產業,從而刺激了活字印刷術的發明。而軍事上日益嚴重的北方壓力,也使得火藥以及火藥武器出山,用以彌補軍事力量的虛弱。總之,這是一個商業和發明都空前活躍的時代。
顯然,一個繁複而低效的政府,雖然給社會發展留下了某些空隙,但畢竟不能給社會進步提供製度上的支持。宋朝的政治製度非但沒有隨著社會前進,反而越發顯示出相反的變化跡象。道德走向禁錮,而變法也明顯地要強化政府的作用,讓本來就腐敗的政府機構具有無所不管的職能。變與不變的分野,從一開始就是到底是保持政府無用而不管的狀態,還是變成無用而全管的狀態之間的爭論,到後來竟然淪為無聊的黨爭,此一時一派人上台,彼一時另一派得勢。顯然,一個無用而不管的政府應付不了社會的變局,但比無用而全管的政府還是要好一點。
兩宋雖然是一個在政治製度設計上過於繁複的朝代,也是一個製度與自己所在社會過於脫節的朝代,但是它為後世提供了不少的政治製度方麵的借鑒,是值得我們探究的。
第一節繁複的中央行政機構
宋代的中央機構,從框架上來看,是從唐代臨摹下來的。唐代有的機構它都有,而且從表麵上看也沒有太大變化,但實際權力格局和具體運行機製卻大相徑庭,嚴重的名不符實。正式機構是一套,附加機構又是一套,往往附加機構才是真正負責的機關。一個機構的負責人,往往不負責本機關的事務,卻去管另一個機關的事情。形成了疊床架屋、彼此糾纏的官僚體係。
1.宰相及其官屬
宋代的宰相製度有兩次大的變動。在北宋開初的100多年,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參知政事為副相。中書門下作為宰相的屬衙,有別於中書省和門下省單獨存在。宋神宗元豐改製(王安石變法)之後,回到唐朝製度上,以三省副長官為宰相,但實際上的宰相則是尚書省的左右仆射兼中書和門下省的侍郎。三省領導機構已經合而為一,直接領導原尚書省下轄的作為執行機關的六部。王安石變法失敗後,“新法”雖然被廢,但這種體製實際上一直延續了下來。到了南宋,將左右仆射改稱左右丞相,結構其實還是元豐體製。宋初宰相員額從一人到三人不等,參知政事二員到四員不等,但最多的時候,還是二正二副,即兩個宰相和兩個參知政事。元豐改製,將副相去掉,南宋又恢複了宋初的舊貌。
宋初100多年,中書門下是事實上的“宰相府”,宋人稱之為“政府”,其屬員人稱“宰屬”。中書門下的直屬機構有五房,計有孔目房(書記處)、吏房、戶房、兵禮房和刑房,每房設堂後官三人。堂後官又稱堂吏,開始的時候,由於中書門下不算正式機構,所以由吏員擔任,隨後發現堂後官權責甚重,時常弄權,於是改由朝廷命官擔任。元豐改製後,宰相的下屬機構跟唐朝一樣,由中書門下的屬員充任。
2.三司使
三司是五代軍閥體製下的產物。那時的文官體係,已經蛻化成稅收的機器,所以,唐代處於官僚結構第二等級的戶部所轄的財政事務被集中整合起來,成立三司,即所謂鐵鹽、度支、戶部,以加強征收賦稅和財政收入管理的職能,也就是加強對民間的搜刮。三司的負責人即三司使。這種製度被宋朝繼承下來,而且發揚光大,一時間成為管理國家經濟的中心。其斂財能力,不僅五代不能比,就是漢唐盛世,也不及其十分之一。宋代商品經濟發達,各種商稅以及相關稅的征收額度,在宋代達到了空前絕後的地步,大大超過來自農業的收入。凡諸鐵鹽、酒茶、絲絹,以及工場、店鋪、行商、過渡的各種稅費,無一漏網。正因為如此,朝廷才可以支持龐大的官僚機構,供養超過百萬的常備軍,以及年複一年地向北方少數民族政權交納錢帛。三司使權力之重,有時甚至超過宰相,被人稱為“計相”。
三司下轄三司:鐵鹽司,度支司和戶部(此戶部非尚書省的戶部,那個戶部仍然存在,但已經無事可管),每司下設支司,當時稱為“案”。
鐵鹽司下設七案:兵案、胄案、商稅案、都鹽案、茶案、鐵案、設案。需要說明的是,其中的設案主要是負責朝廷每旬的設宴以及宴席所有的相關費用;兵案除了管理軍隊士兵和軍官的薪餉之外,還要負責各地吏員的升補考核,以及刑獄、捕盜、甚至造船事務;胄案除了負責兵器製造外,還負責維修河渠;鐵案負責所有礦產的開采冶煉,或者是負責民間礦產冶煉的稅收。
度支司下設八案:賞給案、錢帛案、糧料案、常平案、發運案、騎案、斛鬥案、百官案。其中常平案負責各地的常平倉,即平糴,就是各地豐歉年的糧食調劑事務;錢帛案負責軍隊的春冬衣、百官的俸祿;糧料案負責軍隊的糧料(牲口口糧)、各地糧草的出納、部分的漕運和商人的飛錢;發運案負責大部分的漕運,一部分的商旅稅;騎案負責國家馬匹牛羊飼養、購買事務;斛鬥案負責倉儲;百官案負責在京官員的俸料錢、祭祀的禮物、各地驛站的供給。
戶部司下有六案:戶稅案、上供案、修造案、曲案、衣糧案、兩稅案。其中,兩稅案負責夏、秋兩稅;上供案負責各地上供錢帛;修造案負責京城的工程以及某些官營手工業;曲案負責酒的製作或者購買;衣糧案負責軍隊管理部門的衣糧鹽茶等項東西的供給。
除此以外,三司還設有一批附屬機關,負責催促、監督、複核以及受理投訴等項事宜。
三司是一個幾乎無所不管的部門,它的職權範圍涉及了原來兵部、戶部、工部以及吏部、禮部的事務,甚至連監察部門的職權也受到了侵犯。而且,它還包辦了地方州縣的所有財政事務,控製著地方政府的命脈。所有的州縣政府實際上都變成了它的執行機關。事務之龐雜,機構之龐大,前所未有。但是,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宋代三司雖然看起來對經濟無所不管,但實際上,除了征收賦稅之外,在多數情況下,並不采用直接行政管理的方式處理所轄事務,而多采用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