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平行的機構,下麵列舉其要者:
第一,轉運使司,人稱“漕司”。原來設置的時候,是在節度使沒有撤時,用來分節度使之權,主管路的財政和漕運。後來節度使裁撤,轉運使司名義上成為一路民政的總管。但不久漕運與財政都被中央政府的三司管了,轉運使司逐漸變成閑衙,但依然保留機構,養了一批閑人,做事不足,添亂有餘。
第二,提點刑獄司,人稱“憲司”。此司是從轉運使司分出來的,主管一路的刑獄審判事宜的巡查。在實際政治生活中,由於中央政府權力膨脹,各州往往直接與中央審刑院和大理寺接軌,此司也處在可有可無之間。
第三,安撫使司,人稱“帥司”。名義上是管理一路的兵事,但宋代地方軍極其虛弱,且又在各州府,所以,此司是個徹底的閑衙門。
第四,提舉常平司,人稱“倉司”。主管一路的備荒糧倉,荒年的糧食調劑。但此業務早就被三司拿走,所以,也等於虛設。
第五,提舉學事司。名義上主管一路的學政、學校和科舉考試事宜。但科舉一般不在路這一級考,路這一級又不設學校,所以也是閑衙。
第六,提舉保甲司,負責一路的鄉村保甲的推行,王安石變法的產物,變法失敗則廢。
2.府、州、軍、監
(1)府。
宋朝的府要比唐朝多得多,分為京府和普通府。京府有四個:開封、河南(洛陽)、應天、大名。普通府三十個。府的正官本為府尹,但宋朝一律不設,負責官員以臨時派遣的名義管理府內事務,稱為“權知某府事”,簡稱“知府”。
(2)州。
州是這一級最常見的行政單位。多數地方都設置州。州可以分為雄、望、緊、上、中、下等幾個等級。州的負責官員跟府一樣,也稱“知州”。
(3)軍。
凡地處要衝或者為軍事重鎮者,設軍。軍與府、州、監同級,一般城池堅固,易守難攻。但轄區一般比州府要小。軍設“知軍”。
(4)監。
宋朝凡屬出產礦產、製鹽、鑄錢和軍馬養殖地,設置監的行政單位,與府、州、軍平級。監設知監。
凡府、州、軍、監這一級的行政單位,除了正印官知府、知州、知軍、知監以外,還設置與它們同級的通判,少則一員,多則三員。但除正員通判之外,還有“添差通判”,一般三員到五員。通判不是地方正經的負責人,但可以幹預地方行政,同時還負有監督職能。這些職位主要是用來分地方長官的權。添差通判一般不理政務,但多少是添了一雙眼睛,在防止州府離心方麵也有作用。
第二級行政單位,屬官有簽判、推官(前兩個為正官助手)、觀察(書記)、錄事參軍(糾察州事)等,以及學校的教授。
3.縣、鎮、寨
宋代的基層政府有縣、鎮、寨三種形式。一般情況下基層政府是縣,跟州府的思路一樣,縣沒有縣令,隻設知縣。在經濟發達和交通要道所在,設鎮。鎮開始設鎮將管理,後來設監鎮。凡軍事要地,或者與少數民族接壤地區,設寨。寨設知寨。
基層政府的屬員有丞、主簿、尉等。
基層政府規模過小,從來沒有反叛的可能,但長官依然要“權知”,而且稍微大一點的縣,就設兩個主官。
北宋慶曆年間,永興軍一度居然有三個知軍。先是夏竦判永興軍,然後以陳執中為永興知軍,再以範雍為知軍。為了解決一府三守的矛盾,朝廷令後麵的兩人出郡巡邊,不駐紮在永興軍城內。(周密:《齊東野語》卷8)
第三節宋代的科舉與學校製度
從漢朝開始,官辦學校就跟選舉製度息息相關,東漢已經到了非太學生、不通經者不能進入察舉係統的地步。隋唐也是如此,科舉考試考什麽,重視什麽,學校就學什麽。官僚作為那個時代最榮耀、也最容易獲利的職業,不可避免地吸引了所有求學者的注意力,而學校製度勢必難以跟選舉製度脫離關係。顯然,有誌於恢複文官傳統與精神的宋朝,將兩者的關係結合得更加緊密了。
1.科舉製度
宋朝建國,很快就恢複了科舉考試製度。作為重建文官體係的一個組成部分,宋朝統治者對於科舉之重視,超過了前人。宋朝皇帝不僅開殿試,親自主持考試,而且還親自寫詩,鼓勵士子讀書參加考試。
宋代科舉開始的時候,跟唐朝幾乎一樣,科目也類似。但很快進士科就壓倒一切,後來的科舉,幾乎就是進士科的代名詞。進士考試分成三個階梯,第一為州試,州試及格,送往禮部省試。省試合格,則參加殿試。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考試不淘汰,但分出名次。
進士考試開始每年一次,後來改為每三年一次。州試又稱鄉試、鄉貢,由州一級正印官主持,每個科場年的秋天(農曆八月十五)開始,連考三天。合格者由官府第二年春天送往京師,參加禮部省試。省試由朝廷特點的知貢舉主持,省試完畢,隨即舉行殿試。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定出考生名次,旋即可以選為官吏。宋朝不像唐朝那樣還要再到吏部考一次。殿試的來曆,說來有點傳奇。那是宋太祖開寶六年,知貢舉營私舞弊,舉子大嘩,告上朝廷,於是宋太祖親自在講武殿出題重考,從此後形成慣例。顯然,這種皇帝親自主持的殿試,對於增加考生的榮耀感和對皇帝的依附性,有著意想不到的作用。從此以後,進士被稱為“天子門生”,皇帝不僅是官僚們的“君”,還成了某種意義上的“師”,君臣之間的聯係程度無形中得到了增強。
據說剛實行殿試的時候,有兩位舉子相差無幾,都爭當狀元。宋太祖自己也沒有主意,不知選誰為好,於是叫他們在殿前相互搏鬥,勝者為狀元。兩人中,有一位禿頂,在搏鬥中被對方將襆頭撲落,於是被判落敗。此種考試,當是趙匡胤武夫餘風尚存的結果。(《宋人軼事匯編》卷5)
殿試考試,將考生分為五甲,一、二甲賜進士及第;三甲賜進士出身;四、五甲賜同進士出身。前六名為一甲,其中前三名最為榮耀,依次被人稱為狀元、榜眼、探花。一出道就被授予知州、通判等級的官;四到六名給州頭等屬員等級的職務;二甲授初等職官;三甲授試銜知縣;四甲授試銜主簿或縣尉;五甲授判司簿尉。省試第一名被稱為“省元”,也有優待,如果殿試萬一名次不理想,可以“升甲”,即以下一個等級的名次,享受上個等級的待遇。殿試以後,馬上會舉行一個儀式,舉子脫掉平民的白衣,換上官服,接著皇帝舉行宴會招待中試的舉子。宴會設在瓊林苑,因此又稱“瓊林宴”。總之,考試附帶隆重的儀式,盡可能地增加科第中人的榮譽感。
鄉試合格的貢舉到京後,皇帝例要接見。幾千沒有做過官的舉人,不懂朝儀,有司無法約束,即使預先設圍欄,舉子們還是亂成一團,不成體統,甚至還有相互抱舉以便看清楚皇帝模樣的。後來改為隻有鄉試的第一名解元才可以被接見,但是仍有數百名之多,秩序還是亂,排不成列。朝臣嘲笑說,有三種東西殿中排班無法整齊,一是舉人,二是蕃人,三是駱駝。(沈括:《夢溪筆談》卷9)
宋朝是個取士最寬的朝代。唐朝雖然每年一試,但每次錄取不過一二十人,宋朝每次錄取總有二三百人之多,要比唐朝多十倍有餘。宋朝每次考試,總是傾向於多取。宋太宗端拱元年,錄取人數最少,共取進士28人,諸科100人。發榜後,考生意見很大,結果皇帝下令複試,又取了700多人。宋真宗鹹平三年,是一個取士的大豐收年。那年正好是公元1000年,按西方的說法,屬於兩個千年之交,趙家皇帝一口氣取了進士409個,其他雜科430個,又加上所謂的“特奏名”900餘個,加起來近1800個。總的來說,宋朝治國的思路是,盡可能滿足知識分子的需求,將他們收攏到政府中來,用不用且兩說,首先是養起來。政府希望用考試拴住知識分子的身和心,考試及格的幾率越大,考上的待遇越好,仕途越穩定,人們參加考試的積極性就越高。而且,宋朝還有一個特別的規定,凡是參加過十五次考試而不中的,可以特許參加一種叫做“特奏名”的考試。凡是參加這個考試的耄耋老者,幾乎沒有不中的,因為考試基本上就是走過場。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在元豐年間,有位70多歲的老儒,在考卷上隻寫了一句話:“臣老矣,不能為文也,伏願陛下萬歲、萬歲、萬萬歲!”結果也被錄取了。(朱或:《萍洲可談》卷1)
宋代的統治者知道,曆朝曆代,士大夫都是社會的精英,各種形式的造反與反叛,沒有士大夫的參與,就成不了氣候。隻要拉住了士大夫階層,就穩住了社會,穩住了國家,至少來自國家內部的反叛就不再可怕。顯然,對於這一點,他們是成功的。宋朝統治對於農民來說,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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