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幫助。整個元朝沒有成型的法律製度,沒有流動的官僚體係,沒有文治精神,也說不上有儒學麵目的意識形態。社會是嚴格的人種和文化意義上的等級製,國家是軍人的武力統治,官僚是世襲貴族和王公。皇帝的詔書是用蒙古文寫的。他們未對統治合法性進行過起碼的說明,也許他們認為根本沒有這個必要。
元朝皇帝沒有一個是懂漢文的。比較起來算是對漢文化有點好感的元世祖、元仁宗,接觸的漢人典籍也都是由漢人譯讀的,比如漢人曹元用為元世祖讀《貞觀政要》,王約為仁宗讀《大學衍義》。絕大多數的蒙古大臣,也不懂漢語,不僅不通漢文,連蒙古文也不通。元世祖討,江淮行省沒有一個官員通文墨。
所以說,元朝統治者的所謂“漢化”,最多是補遺性質的,其作用也是象征大於實質,在很大程度上,是漢人修史者的一種自我安慰。
第一節元朝的大汗和皇帝製度
在忽必烈建立元朝的時候,蒙古人已經擁有一個橫跨歐亞大陸的大帝國。這個帝國雖然實際上並不統一,分成四塊,但彼此畢竟還有聯係。對於那些還在蒙古草原上的人們來說,成吉思汗開拓的蒙古帝國才是真正有意義的,是蒙古人的真正歸屬。所以,在大都的元朝皇帝,始終具有雙重身份,既是蒙古帝國的大汗,又是元朝的皇帝。作為後者,是千年王統的傳續,必須經過帶有傳統漢人儀式的認可。但作為前者,他則是蒙古人的王,是超出漢地皇帝之上的王中之王,必須經過蒙古王公貴族“忽裏台”大會的推舉,履行蒙古充滿薩滿教氣息的特殊儀式,才具有合法性。
顯然,對於元朝列位皇帝來說,蒙古大汗的位置要高過元朝的皇帝。自忽必烈開始,他們都是先到上都,召開忽裏台大會,繼承蒙古大汗,然後再回到大都,做元朝的皇帝。
蒙古大汗按道理隻能由成吉思汗的子孫做,但蒙古汗位並沒有嚴格的繼承製度。是兄終弟及,還是父死子繼?是嫡長繼承,還是傳位於賢?成吉思汗並沒有立下一個準則。更嚴重的問題是,成吉思汗這個大汗之位,固然是他自己打下來的,但也必須經過忽裏台大會的推舉。因為即使作為成吉思汗,他也必須尊重蒙古人過去的傳統,大汗必須經過全體貴族推舉,由推舉賦予大汗的合法性。成吉思汗之後,窩闊台的汗位雖然是成吉思汗指定的,但同樣需要忽裏台的推舉認可。窩闊台之後,汗位的爭奪成為成吉思汗子孫之間勢力和能力的角逐。凡成吉思汗的子孫要想圖謀汗位,就必須有足夠的貴族王公支持,忽裏台大會的召開與會上的較量,成為問題的關鍵。
忽裏台是蒙古語“聚會”的音譯,是全體蒙古貴族商議重大事務的場所,後來成為推舉大汗的儀式,一般由攝政者或者大汗生前指定的繼承者召集。漢人皇帝的繼承固然親貴大臣也要參與意見,但主要還是要依皇帝自己的意誌,而且,製度上也有相應的規定,絕對沒有推舉這一說。所以,新皇帝一般用不著討好誰。但是,蒙古大汗不一樣,誰要想坐上這個位子,必須得讓大部分蒙古貴族感覺到他是能代表他們利益的,至少得找到相當數量的蒙古貴族前來開會,而且必須討好這些會議的參加者,否則,他就做不了大汗,勉強做了,也不穩。忽裏台大會還是新汗登基的儀式,這種儀式完全按照蒙古的老規矩,彌漫著薩滿教的神秘氣息和蒙古草原宴享的熱烈氛圍。
當然,蒙古大汗也是中原王朝的皇帝。作為以中原王朝的正統自命的繼承者,他們也學了一些漢人儀製,建宗廟、設年號、立廟號、刻玉璽,還製定了一些不夠完整的朝廷禮儀,借以說明他們是王朝傳續的正統。
不過,漢人的儀製,還是被打了很多折扣,朝會是蒙漢規矩混雜。
忽必烈建國之始,並無國號,跟從前一樣,隻稱蒙古。至元八年,才采用漢臣劉秉忠建議,建國號為“大元”,取《周易》“大哉乾元”之義。
元朝的皇後,不像漢人王朝那樣,一個時期隻有一個,而是同時有好幾個。每個皇帝一般都有五六個皇後,有時往往以正宮、大皇後、次皇後、三皇後這樣的稱謂加以區分。
第二節元朝的中央行政體係以及決策機製
元朝的中央行政機構的設置,基本上因襲金朝製度,實行一省六部製,隻不過將金朝的尚書省換成了中書省。另外,負責軍政的依舊是樞密院,但不像宋朝製度,樞密使與丞相同為宰輔。元朝的樞密院一般不涉及行政事務,而是專管軍隊,屬於一個單獨的係統。在基本行政架構之外,除了前人所設的各種附屬性質的監、寺,元朝還設置有專門負責蒙古事務的機構,分管各部蒙古領地。除此以外,元朝的太後、皇後、諸皇子擁有各自的領地和事務。管理這些事務的機構,也都列為政府機關,與諸監、寺並列。元朝負責供應宮廷的器皿服飾的部門有好幾個,其中管理工匠的部門將作院特別龐大,下設各種分門別類的手工業部門,分工特細,如專管玉器的玉局提舉司、負責金絲工藝的金絲子局等等。負責文翰等事的專門機構也有好多,有翰林兼國史院,有蒙古翰林院,還有秘書監、集賢院、奎章閣學士院,這些機構主要用來安置各族(主要是漢人)的讀書人,讓他們起谘詢或者點綴的作用。元朝還設置了專門管理宗教事務的機構,即宣政院和大禧宗桎院,這顯然跟蒙古人對於宗教相對包容的態度,以及作為世界性大帝國、各種宗教大規模湧人的局麵有關。
盡管機構繁複,但元朝的製度化程度並不高。即使核心機構,也存在幾興幾廢的動蕩。為了強化稅收,尚書省凡三次“複辟”,每當“複辟”發生,中書省的職權就悉數歸到尚書省。這樣一來,往往引起整個體係的反彈,結果再撤掉尚書省恢複舊製。這說明蒙古人建立的王朝政府,其實並不太擔心其製度架構的不穩定,往往為了某項臨時任務,或者臨時動議,就能夠將核心機構輕易變更。
元朝的中書省等於是最高宰輔機構。中書令為首相,其下為左右丞相(元代右為上)、平章政事,左右丞、參知政事以及參議中書省事。這個機構裏,首相和左右丞相一般為蒙古親貴壟斷,其餘的人員也以蒙古人和色目人為主,漢人和南人(南方漢人)很少在其中出現。漢人即使進入中書省擔任要職,其地位也不高,甚至可以說,跟蒙古貴族比起來,他們隻是奴才。漢人楊居寬和郭佑位為參知政事,但是同列的蒙古大臣居然可以叫人打他們的耳光。如果政務出了問題,首先被懲罰的就是漢宮。
元朝的六部機構特別龐大,是所有行政事務的總匯機關,隻有兵部不負責軍隊事務,隻管理與軍事有關的工匠事,以及軍糧的運輸。其中戶部和工部最為龐大,各轄十數司,工部所管的官營手工業尤其繁雜。但所轄各司的名稱很有意思,往往以創始人的名字命名,如中山劉元帥局、深州趙良局等,反映了元人在製度設置上的隨意性。
盡管元朝的中央政府,機構龐大、官員眾多,但實際上它們隻是執行機關。真正的決策者,往往在這個官僚體係之外,它們一個是忽裏台會議,一個是怯薛集團。而以後者最為重要。忽裏台大會前麵已經提過,這是元朝皇帝作為蒙古大汗真正的決策機製。凡是重大事務,都要通過忽裏台的商議和通過,沒有一個皇帝敢於忽視忽裏台的意見。但是,忽裏台會議畢竟不常開,一般經常性決策,還是怯薛集團在起作用,或者是怯薛宰輔共同起作用。怯薛又叫怯薛歹,是蒙古大汗的親衛。在成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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