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我們走在大路上》(4/4)

(二)


《我們走在大路上》旋律優美,動聽上口,具有很強的音樂性和音樂表現力,歌詞語言凝練,概括性強。歌曲采用了主、副歌的形式。主歌部分旋律流暢,跌宕較大,富於號召性;而副歌則雄壯有力,節奏鏗鏘,氣魄宏大,用進行曲的音樂將歌曲推向高潮。


《我們走在大路上》是我國人民在黨的領導下,獨立自主、自力更生、奮發圖強的戰歌。歌曲慷慨激昂,意氣風發,讓那時的人們一唱起來就熱血沸騰,豪情滿懷,渾身上下充滿戰勝一切艱難困苦的前進力量,完全切合了當時黨和國家的需要。所以,這首歌一經推出,就立刻受到重視和好評,很快唱遍了祖國的長城內外、大江南北。1966年3月,河北邢台大地震,劫夫奉命前往參加救災活動,在那裏,劫夫又見到了周恩來總理。周總理說:“劫夫,我佩服你的‘大路上’。”總理還立刻唱了幾句。在1965年第3期《紅旗》雜誌選載的十三首革命歌曲中,《我們走在大路上》排名第三。


然而,在“文化大革命”中,《我們走在大路上》遭到了禁唱。粉碎“四人幫”以後,特別是進入改革開放的新時代,人們又把這首熱情洋溢,充滿豪邁樂觀的時代精神的歌曲,從《我們走在大路上》的誕生地 ——沈陽率先唱了起來。後來,根據時代的變化,歌詞反複進行改動,基本擯棄一些政治烙印,貼近了新的時代風貌,適應了時代的變遷及曆史發展的腳步。


1992年12月,《我們走在大路上》被中華民族文化促進會列為124部華人經典音樂作品之一;1997年7月,在慶祝香港回歸的音樂大會上,黨和國家領導人江澤民等與首都數萬名群眾一道齊聲高歌了《我們走在大路上》;1999年國慶節,在天安門廣場進行的盛大閱兵式上,雄壯高昂的《我們走在大路上》樂曲響了起來,表現出共和國“意氣風發,鬥誌昂揚”的精神麵貌。可見,《我們走在大路上》已成為代表一個共和國曆史時期的進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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