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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哈佛問學期間一共在四個美國的檔案機構裏進行研究。它們分別是艾森豪威爾、肯尼迪、約翰遜三個總統圖書館和國家檔案館二館(我還曾到位於德克薩斯州CollegeStation新落成的布什圖書館參觀過)。關於美國國家檔案館,這個集子裏有專文介紹,就不贅述了。這裏要講兩句的,是美國的總統圖書館。
美國的總統圖書館是美國檔案保存的一種特殊形式。它們通常分為兩部分:博物館和圖書館。博物館展出總統生平事跡,一為紀念,二為進行“傳統教育”,所以館址都選在總統的出生地或與其生平事業發展緊密相關的地方。圖書館,則與我們想象的迥然不同。它實質上是檔案館而不是字麵意義上的圖書館,主要保存總統任期內與總統形成直接關係的大部分文件,供研究者查閱利用。美國的總統圖書館是私人性質的。它們一般由一個與卸任總統有關的理事會或基金會籌建。館舍自然是名家設計,色彩紛呈,內容則完全取決於總統的個人風格。
美國目前已建成的總統圖書館共有11座。不過就其性質而言,這十餘座圖書館中有一個例外,就是尼克鬆圖書館。由於水門事件,倒黴的尼克鬆不僅被彈劾下台,其在任遺產——大量文獻資料也被國會褫奪“充公”,歸國家檔案館管理。如今尼克鬆圖書館雖仍算得上加州一個名勝,但卻多少是“徒有其名”了。
總統圖書館的創立,始於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時期。1946年,羅斯福總統圖書館落成。它的社會影響和實際效用很快就得到了證明。美國國會於1955年、1978年和1986年先後頒布了三個有關法案,使總統圖書館體係最終完善起來。其中1978年的總統圖書館法案明確了這樣的原則:凡總統任內的文件,包括憲法,法案以及禮儀上的文件,都屬於美國政府的財產,應由總統圖書館收藏並被利用。這就在根本上取代了傳統的關於總統文件是私人財產的觀念。
無疑,按照這樣的理解,凡能走進總統圖書館的人,便有機會也有權力接近總統的曆史活動甚至隱私。對於曆史學者說來,尤可寶貴的,是在閱讀中可以比較清晰地窺見圍繞總統所進行的決策過程。
在美國,沒有檔案30年解密的法律規定。這意味著所有檔案在理論上都是公開的。但事實上,這對任何國家說來都不可能也做不到。涉及國家安全的檔案當然要保密。涉及個人隱私的更不可能隨便披露。這在美國同樣有嚴格規定(凡涉及個人隱私的檔案,一般都有當事人規定的解密年限,比如說30年,50年,甚至更長)。
同美國國家檔案館一樣,美國總統圖書館的檔案,也分三個等級:秘密(Confidential);機密(Secret)和絕密(TopSecret)。但對於可否提供利用,其審查權在總統圖書館。他們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作出選擇。然而,在總統圖書館,研究者們還是能接觸到大量的曾經是秘密甚至是絕密的曆史檔案——當然今天它們都是解密的。
對於今天仍不能公開的檔案,總統圖書館也同美國國家檔案機構做法一樣,在複印件上遮掩掉不宜公開的部分,其麵貌頗似我們所稱的“開天窗”;或將整個文件抽出,代之以一頁“說明紙”,置於前後文件中。在這頁“說明紙”上,注明著被抽出文件的題目和根據何條法律或規定抽出該文件的理由。其實,在同幾個總統圖書館的檔案專家交談中,我已經了解到,藏於各圖書館的相當多的檔案已經應該解密,隻是這項工作量大而浩繁,各圖書館拙於人手短缺,來不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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