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父母(1/3)

搞定了編輯,韓飛便立即出發。即使開自己車,依舊改不了飆車的習慣,一路飆到約定地點,按照對方發來的包廂號,門一開,一群人直愣愣的看向她。


“抱歉,遲到了。”麵對一屋子陌生人,韓飛表現的很是從容,說著抱歉,但並看不出她對遲到有一點點心虛。


因為太從容,屋裏先到的人反而不好說什麽了,一時間安靜的掉根針都能聽見,經紀人連忙打圓場,“韓警官工作性質不一樣嘛,犯人也不會說看時間犯案,我們也剛到。”


韓飛點點頭,看向屋裏的幾人,除掉她,一共還有五個人,三個不認識,兩位年紀大點的中年人和一位中青年。


其中鄭允皓和經紀人她是認識的,之前見過,兩位眉眼有些眼熟的中年人約莫是鄭允皓的父母,另一位身份暫時不明。


經紀人殷勤的招呼她,“韓警官,這兩位是我們允皓的父母,這位是李延海律師。我們都先吃點東西,孩子的事稍後在談,如何?”


韓飛搖頭,“先談正事吧。”在座的誰有心思吃東西啊。


其實都很著急,她說了,也就順勢同意。鄭父作為長輩,看她一個人來,難免多問一句,“令尊令堂沒有來嗎?”


“我的事我自己做主。”韓飛簡明的解釋道。難道要她說父母說什麽也不同意承認這倆孩子嗎?


鄭允皓:“……”講道理,他有感覺被冒犯到。我請父母出麵難道還錯了不成?


“韓小姐有什麽打算?”鄭父是真不知道怎麽辦,所以先問問她的想法。


這事情太離奇,按理說一般戀愛中的情侶有孩子就該趕緊結婚,可是現在情況不是這樣的。沒有談戀愛,也沒有一夜情,但是卻有孩子了······沒任何感情基礎,冒然結婚,對兩個人都不好。再者說,也許人家現在有愛人,冒然提結婚,那是惡心誰呢?


“先說孩子的戶籍。”韓飛沒回答,不繞彎子直接劃重點,“那邊現在催著把孩子戶籍遷走,如果你們不方便,隨我也行。”


“孩子戶籍和姓氏隻能隨生父,當然是隨我家,怎麽能隨你?”


鄭父這句話並沒有任何歧視意思,而是根據韓國的戶籍製度,孩子隻能跟生父姓。如果男女雙方結婚,妻子一定要登記到丈夫的戶籍中。如果夫妻雙方離婚,孩子即使由母親撫養,也必須留在父親的戶籍內,姓也必須隨父親的姓氏。而丈夫婚外情所生的子女,隻要作為戶主的丈夫同意,便可登記到家庭戶籍中。


所以在鄭父看來,韓飛問的這個問題沒什麽好說的,根本隻有一條路可以走,不然就是犯法。


鄭允皓了解父親,所以知道他這話的意思,但是怕韓飛誤會,便又幫著解釋,“抱歉,我爸的意思是不能冒險違法,沒有任何歧視的意思。”


各色人都遇到過,韓飛並不是衝動的人,不在意的點點頭,然後解釋,“韓國已於2008年1月1日廢除舊的戶籍製度,現在姓氏可隨生母,也沒戶口本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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