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左侍郎的驚訝(3/3)

可能的,平心而論,雖然戀棧權位,但此四人能力還是有的,否則也不可能把持內閣長達四十多年,若是一味威脅,他們定然寧折不屈,鬧到最後甚至可能引發朝局動蕩。


“如此一來奏折那一關算是過去了,可是大越律從指定以來就沒有改動過,五百多年了,想要廢除連坐之法恐怕要進行廷議,恕我直言,最多一成把握。”


“為何?”


“有資格參加廷議的都是三品以上的高官,而他們對連坐法絕大多數都是讚成的,或者說根本就沒有想過要廢除,一則這是慣例,二來其他諸國都這樣做,越國何必標新立異呢?到時我這個遞奏折的也討不了好。”


“敢問侍郎,何謂法律?”這時候,陸詩詩突然插嘴道。


薑鈴知道陸詩詩對法律頗有研究,以前就心心念念著要考人大的法律係,以後做一名懲惡揚善、維護正義的檢察官,此時讓她發揮最好,便沒有出言阻止。


雖然被一個小姑娘質問有點丟臉,不過崔元還是頗有涵養地回答:“定國體,明善惡,此為法;斷正邪,立規矩,此為律;明正天下,教化眾生,懲惡揚善,是為法律。”


沒想到還一套一套的,陸詩詩暗暗吐槽,又問道:“連坐法讓無辜之人遭受懲罰,是否違背了法律的初衷呢?”


這個問題崔元卻無法回答,作為士族精英,他當然知道連坐的目的是維護統治,連坐主要起的是一個震懾作用,如一家有人想謀反或者搶劫,其家人親戚知道了,為免被連累,很有可能就有檢舉,這樣就大大降低了統治成本。


他雖然內心深處不認同,卻也無法旗幟鮮明地反對,因為他本身就是受益者。


崔元無言以對,陸詩詩則繼續補刀:“在我看來,法律代表應該是公平和正義。”


其實還有一個平等,陸詩詩刪去了,這樣子崔元接受起來會容易一些。


“我在一本雜書上看到過這樣的一句話:法律,在其崇高的權力下,它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辱罵他人、偷盜財物。”


如同被一道閃電擊中,崔元整個人都呆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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