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淺紅(五)(4/4)

員端上五杯招牌冷萃咖啡。


蔡律師推過合同:“桂馥老師,這是我方草擬的合同,請您過目。”


文心瀾問:“您這次購買版權是為了改編成短視頻吧?是不是當下流行的那種兩三分鍾的短劇?”


“是的。長篇電視劇投入成本太高,短視頻才是當下最好的投資形式。”


因文心瀾早就與盧錫溝通過了,整個過程很順暢,幾乎沒什麽問題。


第一份合同放下,萬蜂網的莫赦又拿出一份合同,道:“桂馥老師,萬蜂網也希望和您簽訂一份合作協議。雖然《逃婚新娘》沒有和我司簽約,但我司畢竟是首發網站,享有優先合作的權利。這是有聲讀物的補充協議和快快視頻的合作宣傳協議。”


文心瀾掃了一眼,發現萬蜂的合約竟比今天的主角快快視頻的還要厚。


還沒翻到五分之一,文心瀾已經頭疼得厲害。


胡尊接過合同,指著其中一則條款道:“莫律師,恕我直言,桂馥老師已經是我司長約作家,貴公司在宣傳時不宜再說是您方簽約作家。以免讀者產生誤會。”


莫赦道:“簽了補充合約也算是簽約。”


“法律上可以這麽表述,但行有行規。按網文業界行規,一個作家不能同時與多家網站簽約。如果貴方堅持要說桂馥老師是您方簽約作家,請先把桂馥老師賠償我司的違約金打到我司賬戶。”


莫赦握拳,抿唇不言。


胡尊繼續仔細翻閱。


在此過程中,蔡律師小聲對文心瀾介紹道:“這兩份合同大致意思是快快視頻將以八萬元人民幣的價格一次性買斷《逃婚新娘》的修改權、複製權、發行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萬蜂網與快快視頻共享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通俗的說,電視劇、電影、遊戲、出版等版權歸我司,而萬蜂網將繼續在原創網站展示文字作品,同時享有電子讀物和出版廣播劇的權利。至於作品的署名權,仍然屬於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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