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本來就不擅長弄頭發,這裏又沒有皮筋這種東西,用錦緞固定本來就不穩,打鬥一番,朝歌的丸子頭已經很鬆了,這會被這麽一扣,錦緞滑落,一頭長發如瀑一般傾瀉。
“你,你是女人?”
男人布滿血絲的眼睛裏,滿是驚詫。
手還保持著剛才的姿勢,定定看著朝歌一頭柔然黑亮的長發,愣住了。
“是又如何!”
朝歌眼中透著殺氣,把匕首輕輕一拋,換了個姿勢,準確接住,直直刺進男人的手臂。
那個位置,有一根動脈。
男人眉頭一皺,但絲毫沒有還手的意思,反而退後一步,兩手合攏抬起,衝朝歌鞠了個躬——
“抱歉,不知閣下竟是位姑娘,多有冒犯,還請見諒。”
男人語氣誠懇,姿態恭謙,弄得朝歌有點不知所措。
殺人打架,對方就算是窮凶極惡之人,她都不怕,對方下跪求饒,她會嗤之以鼻,可對方突然有禮有貌,不卑不亢,這種情況她還真沒遇到過。
一瞬間,手腕上的勁就撤走了,眼神中的殺氣也漸漸褪去。
朝歌看了男人一眼,胳膊上的兩刀讓他失血嚴重,他沒被麵具擋住的嘴唇,已經開始發白了。
雖然不知道他為什麽跟蹤自己,但是朝歌確實沒在他身上感受到敵意。
要知道,特工對危險的感知,是最靈敏的。
朝歌收起匕首,撿起地上的錦緞,一邊重新綁頭發,一邊往前走。
男人見狀趕緊追了上來——
“我承認,昨晚是我跟蹤你!”
朝歌回頭,看著男人,等著他說後麵的話。
“實不相瞞,這露湖別院之前的主人,是我的故人。”
男人說著走近過來。
“那又如何?”
朝歌揚頭,眼神淡漠地看著眼前的人。
“姑娘既然買下別院,想必也知道別院內四十八具屍首,一夜之間離奇失蹤的事吧?”
“知道。”
朝歌往後退了一步,和男人始終保持著三步遠的距離。
------題外話------
第一次對話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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