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風輕輕吹過,空氣中飄蕩著血腥的味道。
沉默了一陣。
頭領把手探入口袋,拿出他那把珍藏許久的十毫米手槍,雙手捧著說道,“感謝您殺死了那些混種狼,救了我們,這把槍是報酬,請您收下。”
林的手從槍柄上離開,對麵的數個狼牙棒也稍微低垂了一些。
雖然他剛剛沒有感受到聚落頭領的敵意,但誰知道他是不是一個偽裝大師,能夠沒有絲毫殺意的從口袋裏掏出一枚手雷,或是其它什麽大殺器,送自己上西天。
在這個新時代,如何小心都不過分。
林看著表達善意的頭領,以及他身後還抱有敵意,神色戒備的戰士說道,“你的槍我就不要了,麻煩你們把這些混種狼的屍體集中一下,我需要他們身體裏的彈頭。”
頭領聞言轉過頭,用聚落語說了幾句,大多數戰士四散開去收集混種狼的屍體了。
林站在頭領的對麵,低頭數著手中的狙擊槍彈殼。剛剛他擊殺狼群的時候,沒忘把彈殼撿回來。
“您真的不要麽?”頭領捧著手槍確認道。
在他看來,手槍是頗為貴重的物品,然而,這個救了他們的黑衣人卻不要,他是不是有什麽別的企圖。
他哪知道,他這把十毫米手槍,在林的眼中,和一塊廢鐵差不多。槍械很嬌弱,需要時常保養和校準。
頭領也許根本不知道什麽是保養和校準,也許他根本不具備這方麵的知識。在他看來,槍械隻要上了子彈,再按下扳機就能打死人。
他殊不知沒有經過保養的手槍,忽然發射子彈更容易傷害到射擊者本身,沒有經過校準的手槍,壓根沒人知道子彈會射向哪裏。
“不要,把那頭變異混種狼給我就行。”林說道。
他知道自己不要點什麽,頭領是不會安心的,新時代好心人不多,好心可是會被懷疑的。
頭領聽到這句話,顯然放心了一些,他在心裏已經把林當成了搜尋各種生物基因的基因獵人。
或許,他的目的就是這群狼,救了我們隻是順便。
頭領點了點頭說道,“這是您應該拿的。”
午後陽光猛烈,聚落戰士們的獸皮和林的黑色戰衣,都能有效阻擋來自太陽的輻射。
三十多頭將近四十頭的變種狼屍體堆成了一座小山包,皮膚紅色且無毛的他們,看上去有些嚇人。
天空中幾隻碩大的禿鷲在盤旋,它們在窺視混種狼的屍體,想要伺機飽餐一頓。
一名聚落戰士手持狼牙棒,站在頭領旁邊,戒備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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