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取彈頭的林。
三名戰士仰著頭,手中拿著弓箭,防備著天上的禿鷲。
最後的兩名戰士,收集荊棘枝條編製成網,打算用它把混種狼的屍體拖回去。
出來打獵幾天了,想來聚落裏留守的婦孺也很餓了,把這些混種狼屍體弄回去,能讓他們飽餐一頓。
當然,不光能飽餐,還能用它們的皮製成衣服,膀胱製成水袋,把吃不完的肉搗成肉醬,灌入腸子中醃製,與其它的聚落交換物品。
頭領身邊防備著林的戰士,就是那名吃了霸力丸的戰士。
此刻霸力丸的效果已經失效,他的肌肉恢複的正常樣子,但他臉上的表情卻頗為猙獰,隱隱有理智失控的兆頭。霸力丸的副作用開始起作用了。
林把所有彈頭都取出來,扔入隨身攜帶的小瓶溶液中浸泡。
做完這些的他,抬起頭對著頭領說道,“如果你信得過我,當你身邊這位戰士,覺得難受的時候,就用刀挑開他的血管,讓他流些血。雖然這會讓他有些虛弱,不過我相信這會讓他好過不少。”
真的?
頭領疑惑的抬起了頭,忽然他想起聚落中人生病了,巫醫通常的治療手法也是放血。雖然死去的不少,但存活下來的也不是沒有。
以他的知識,想到這裏,他已經知道這個法子估計有用,要是小時候的自己知道多好,那名勇猛的戰士,就不會死了。
“謝謝。”首領感謝道。
“不用謝,你們保重,我走了。”
頭領聽到了林的聲音,抬起頭卻發現扛起變異混種狼屍體的林,已經走遠了。
林背著變異混種狼的屍體,勻速的跑了五公裏的距離。
他將變異混種狼的屍體放下,收集一些枯枝,生了堆火,打算就在這裏把它烤熟吃掉。
在新時代的野外,銳利的感知,敏捷的身手,是能夠存活下來的兩大要素。
想要足夠敏捷,負重就要盡量的輕,隨身攜帶的東西,要盡量的少。像是變異混種狼屍體這種東西,還是吃掉比較好。
去掉內髒,沒有任何佐料的燒烤。
肉的顏色變了之後,林就開始吃了。二十分鍾的時間,原本四十公斤大小的變異混種狼,隻剩下了一堆骨架。
繼續趕路。
在他走後,天上的幾隻禿鷲俯衝下來,爭搶著吃掉變異混種狼的內髒。
它們飛走後,變異混種狼骨架也被拳頭大的螞蟻搬走回巢穴。
微風吹過荒原,枯草隨風搖曳。
荒原空蕩蕩,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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