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祁魏是有求於人,同時為了賣吳老板一個好。
雙方協議的分成是各自一半。
也就是說,祁魏能拿32%左右的分成。
賣一張10塊的磁帶,祁魏能拿3塊2,賣一張50塊的光盤,祁魏能拿16塊。
如果祁魏30萬張唱片全賣完的話,祁魏從分成中拿到超百萬的稅前收入!
當然吳老板也會賺得很多。
吳老板很看好祁魏的首專,他找的發行商是給固定發行費用,從祁魏這搞的是分成。
發行的唱片數量越多,單張唱片的成本也就越低。
而發行刻錄一張光盤的成本是在一塊錢之內。
所以吳老板是拿出了近30萬的發行費用的。
如果這30萬張唱片全部賣完,吳老板也能賺個70多萬。
看上去吳老板從唱片上要比祁魏賺得少些,但實際情況並不會如此。
一般情況,發行商之類的肯定會搞一些灰色收入的,比如將唱片母帶賣給盜版商或者他們自己搞盜版。
要不然國內為什麽會盜版橫行?那些盜版商怎麽搞到高清音頻的?
肯定是有“內賊”啊!
當然這些祁魏肯定是管不著的。
做生意講究的是一個分,吳老板這麽做也是承擔了虧損風險的,真賺得比自個多,祁魏也不在意。
反正自個能賺到就夠了。
賣個一萬張以上,祁魏就能賺回製作成本。
當然祁魏的目標肯定不僅限於此。
“你覺得這三十萬張能買得完嗎?”吳老板笑眯著眼睛問道。
“一定能!而且我覺得吳少你還是有些保守了。”祁魏自信的回答道。
“哦?那麽你覺得你能賣得了多少張?”
“這個數。”祁魏放下了酒杯,微笑著朝著吳老板伸出了一根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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