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人民何需審判(二合一大章)(2/4)

人們的呼聲一陣高過一陣,看著人們激動的場景。


羅伯斯庇爾抬了抬手,人們又逐漸安靜了下來。


“女士們,先生們,請聽我說完吧。


我們的本意或者說所有革命者的本意,出於對國王的崇敬,我們最初的理想確實不過是廢除他而已。


可羅蘭什麽都沒做,在國王的秘密被屢次曝光之時,國王隨意出逃之時,國王勾結暴君之時。


羅蘭隻是站在那裏,看著人民被國王欺侮。


但我們也應當慶幸,羅蘭的行為讓我徹底認清了所謂國王退位的本質,他隨時可以複位,隻要有羅蘭這樣的人支持。


一個退位而可以複位的國王隻能在兩種情況下派上用場:要麽是危害政權的安定要麽是威脅自由,要麽就是同時實現這兩個結果。


我現在堅定地相信,各位至今為止的熱情,本質上將與那樣的目標南轅北轍。


事實上,羅蘭的政策正在阻礙一項本來能鞏固初生共和國的決議。


是什麽決議呢?就是要將對君主製的唾棄深深銘刻在人們心中,並讓一切保王黨都目瞪口呆。


因此,為了將他的罪行公之於天下;為了將對他的審判視為法蘭西人民的代表們心中可能是最印象深刻、最神聖也最艱巨的決議;為了在對他過往的微不足道的記憶與公民們所享有的尊嚴間劃下不可逾越的鴻溝。


我們正應該認識到留著他對自由將是巨大的威脅。


路易不應該再是一位國王,共和國也必須要被建立,各位的一切討論都應以此為前提。


沒有人從路易手中奪走了他的王位。


路易是因他的罪行而失去王位的——他宣稱法國人民是叛匪,並因此召喚了和他狼狽為奸的暴君們的武裝。


然而,法蘭西人民與歐洲所有對革命的同情者,他們的態度,昭告了路易才是那個叛匪。


因此對路易沒法審判——如果不承認路易已經有罪,又怎能宣告共和國的誕生無罪呢?(請注意法國大革命時期所代表的法治原則,即無罪推定),對路易的審判——無論以何種方式做結——都將意味著,把現在的國家退回到君主製和暴政尚且合法的時代。


應當審判路易的想法是反革命的,因為這意味著革命被推到了爭議的風口浪尖。


事實上,如果要審判路易,就有了宣判他無罪的可能性。


看看我在說什麽吧,“他有可能無罪”!而直到審判結束前,都得一直假定他是無罪的。


可如果路易被宣判無罪,或者退一步講,假設他可以被假定為無罪,那麽我們的革命又成了什麽?


如果路易無罪,那麽自由的一切辯護者們就都成了誹謗者;那麽保王黨叛匪們就成了真理的朋友,就成了“被壓製的無辜者”的保護人;那麽來自外國王家法庭的一切宣判,就都成了對一個“僭位小團體”的合法抨擊;


那麽就連對路易至今為止的拘留,也成了不公正的迫害。


那麽巴黎的人民,還有其他一切法蘭西的愛國者,也都成了有罪之人。


況且,在自然法的法庭上,這樣讓罪行與美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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