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1生,得1知己足矣。
欣是我文學路上的知己。
欣1上微信,就直衝衝地問:“怎麽,你要寫1部小說?”
我答:“是的。”
“為什麽?”
“爹的心願,他認為自己經曆不平凡,想把事跡留給子孫。也出於私心,愛人和孩子1直笑話我平庸、陳腐而又無誌無求。其實,我也曾叱吒風雲,也曾慷慨激昂,也曾誌存高遠。想搞明白,怎麽老了,卻成了她們眼中的這個樣子。把走過的路梳理1下,好歹做個自我評價。”
“每個人都有人生精彩片段,隻是肯停下匆匆腳步,靜靜回顧思考的太少。不過,像你這種平凡的不能再平凡,還準備整理成文字的,算是奇葩。”
“常回頭看看自己走過的路,下1步,也許會有1個新的人生。再平凡的人,也有回顧感悟人生的權力。”
“你想把你所經曆的人和事都直接描述下來?”
“事無巨細拉流水賬肯定不行,人和事要有重裝組合。事情是世間曾經發生的事情,而人卻不再是我在現實中所遇到的人,就連作為作品主線的‘我’,都不是真實的我。這,1般稱作藝術加工,高雅1點叫藝術凝練升華。”
“那就是說,你要做1個判官,對你作品中涉及的人和事,都憑你的好惡做出判詞?”
“這話怎麽講?”
“凡是文學作品,都是以揭示人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為底蘊,而所有人物的‘3觀’層次、深度和廣度,都要通過你的鍵盤敲出來,自然擔當了判官的角色和職責,你敢說這裏麵不夾雜你的主觀情緒?”
“這是必然的。”
“這就是了,你的小說,是以你自己的道德準則作為尺子,衡量他人的善與惡、美與醜,他事的對與錯、好與壞,你能斷定你的道德尺子是社會通用、標準的嗎?”
“我哪有那個水平和能力,我僅能代表我自己而已。”
“你覺得你的辨識能力怎麽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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