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洋搖頭,“不著急。我先吃根油條。你先喝吧。”
羅毅:...
他看著碗裏近在咫尺的粥,還有蘇洋似笑非笑的表情,心“砰砰”跳著。
他咽了口口水,然後拿起了勺子,舀起一勺粥,看著蘇洋,張開嘴,緩緩的往嘴裏放...
他的動作緩慢而沉重,就像是上刑場一樣。
事實也是如此...
他盡量張大了嘴巴,把勺子伸進了嘴裏,讓他的唇齒都不會碰到勺子和粥。
但即使這樣,恍惚間,他還是感覺自己嘴在灼燒,毒藥像是滴在了他的舌頭上,蓖麻毒蛋白像是融入他的細胞中,肆虐的破壞著他的健康細胞。他仿佛看到了自己身體的每一個細胞都被緩緩的滲透,破壞,他自己也慢慢的腐爛...
就在他嘴將要合上的那一刻,他終於忍受不了那種心裏壓力!猛地把勺子給甩出來,扔到地上,然後蹲在地上不停的嘔吐,像是想把所有的“毒素”全都給吐出來一樣。
隻因為他害怕了...
吐了一陣以後,羅毅看向坐在椅子上的蘇洋,蘇洋就像是事先早就知道了這一切,隻是冷漠的看著他。
他不由的感覺渾身冰冷,第一次感覺到了這個新老板的可怕。
難道這個新老板早就知道了?
不應該啊...自己做這件事根本沒告訴過第三個人。怎麽會被他知道。
但如果他不知道,為什麽不好奇或者懷疑自己的為什麽嘔吐?
羅毅百思不得其解,隻能一邊幹嘔著一邊繼續注意著蘇洋的動作。
結果他就看到蘇洋根本就沒有吃他帶來的油條,隻是把那根油條扔回到袋子裏,還拿出張濕巾擦了擦手。
他不由的心中一凜,知道自己肯定是暴露了。要不然蘇洋不會這麽機警和運籌帷幄。
想到這,他大腦飛速的運轉著,不由的想起昨天和朋友聊天時開的玩笑。
昨天在拿到毒藥以後,他開玩笑的問朋友,如果自己暴露了以後,怎麽做對自己是最有利?
他朋友開玩笑的說,一定要把東西打翻在地,然後自己打電話報警自首。隻要打翻東西,然後打電話自首,就屬於【犯罪中止】。
按照他朋友的講解,就算是他想殺人,但隻要中止了自己的行為,那麽按照“刑法第24條第2款規定: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的條款,自己就可以免於處罰。
但是自首這件事一定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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