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不能讓對方報警。
因為一旦對方報警,他就是因為非主觀原因造成的【犯罪未遂】。就算是找好律師打官司,估計也至少判三緩四,也就是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就在他回憶著昨天的玩笑的時候,突然他看到蘇洋從口袋裏掏出了手機。
見到蘇洋拿出手機,羅毅第一反應就是蘇洋要報警!
如果蘇洋報警了,他就是至少緩刑四年啊!
所以他連忙大喝一聲,衝到桌前,一把把粥打翻在地,然後拿出了自己的手機撥打了110!
他的大喝把門外的潘招娣給驚動了,潘招娣一腳踹開門衝了進來。然後擋在蘇洋麵前,保護著蘇洋。
潘招娣過火的舉動顯然也引起了公司裏其他人的注意。
於是...羅毅就在這眾目睽睽之下,自己報警把自己抓了起來...
這騷操作真是閃瞎蘇洋的...眼。這人是有病吧?
先是要給自己送早餐,然後雖然自己發現了異常,但是因為不知道這早餐裏有什麽危險,所以也沒揭穿他,隻是逼著他先吃。
被自己一逼,這家夥居然真的乖乖的去吃這加了料的粥。
蘇洋原本還以為他是個真漢子,真能吃得下這粥,結果粥沒到嘴裏,就吐了,吐完了以後站起來打翻粥,自己報警把自己抓了起來...
這種新奇的腦回路蘇洋感覺真的不是正常人有的。簡直是一朵奇葩。
在想想同樣有點不太正常的林嘉莉,蘇洋感覺藝人天天在聚光燈下,又經常扮演別人,果然都是“變態”啊...
很快,在羅毅的報警之下,辦案人員來到了新藝文化,帶走了羅毅。蘇洋也一起跟著去,配合了調查。
來到派出所,蘇洋當然如實說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羅毅莫名其妙要給自己送早餐,自己感覺他往裏麵吐口水,所以不吃,讓他吃。
結果他還沒吃,勺子剛放嘴裏就吐了。
吐了以後就打翻粥,拿出電話打電話報警把自己抓了。
辦案人員聽完以後都懵了...他們辦案這麽多年,也沒遇到幾起這麽奇葩的案子。
而在審訊羅毅的過程中,羅毅的表述和蘇洋沒有區別,兩個人都默契的沒有提蘇洋發現了早餐有毒的事。
蘇洋沒提是因為他無法解釋,而羅毅沒提則是因為他隻有在“蘇洋沒發現毒藥”的情況下,才算主動中止了犯罪。
兩個人的口供無比一致,所以案件很快就定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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