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投資達成!(3/4)

於是馬老板現在隻能大幅下調自己的預期。


不過,許逸陽可不打算體諒他。


現在對他來說,上車的成本越低越好。


於是,他對馬老板說:“這樣吧,2000萬的估值,我投你1000萬,占50%!”


馬老板懵了,脫口道:“2000萬的估值實在是太低了,這比我們原計劃要低了很多,這點錢我們拿在手裏,很多事情都做不起來。”


許逸陽說:“那這樣吧,3000萬估值,我投1500萬,外加alibaba.com的域名。


雖然一千五百萬人民幣,折算下來還不夠兩百萬美元,也就是高盛五百萬美元的三分之一,但對於現在的馬老板來說,這已經是他能夠拿到的最好的報價了。


在他看來,如果不趕緊拿到這筆錢,阿裏最終的結果很可能是夭折。


所以,趕緊拿到錢,讓整個項目快速往前走,才是眼下最重要的事情。


於是,他猶豫再三,也跟團隊討論再三,最終答應了許逸陽的報價。


許逸陽和投資藤訊一樣,問他要了一個優先投資權。


馬老板不敢拒絕,也沒必要拒絕,優先投資權和反稀釋條例其實都差不多,簽了也就簽了,反正將來融資的時候,股份稀釋給誰都是稀釋。


不過,馬老板希望許逸陽能夠讓渡20%的投票權給他,這將用來確保他在阿裏的絕對統治地位。


用他的話說,他的股份可以低於51%,但投票權一定要高於51%才可以。


許逸陽沒有意見,反正自己就是搭車賺錢,讓渡20%投票權對自己也沒什麽影響。


這些早期階段的創業大佬,對股份比例要求不高,但對控製權的要求非常高,馬老板如此,馬總也是如此。


在談定投資的細節之後,馬老板便詢問許逸陽,什麽時候能夠見麵簽約,他可以來見許逸陽,也可以是許逸陽去杭城見他。


不過,許逸陽不準備自己去杭城跟馬老板簽約,馬上要回家了,機票也都訂好了,沒必要再臨時改變行程,反正自己真正簽約也需要律師出麵,所以他就直接委托身在廣城的律師方俊輝,讓他幫自己到杭城跟馬老板簽約。


剛好他想在香港注冊一家公司,到時候讓方俊輝一並幫自己辦了。


由於馬老板急於拿到融資,於是許逸陽便讓方俊輝明天一早就幫自己跑一趟杭城。


作為回報,許逸陽答應支付他兩萬元律師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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