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父親狠狠踢了腳自己的兒子,正是割傷她的那個男孩。
此言一出,其他家長很快反應,督促孩子道歉聲和向教導主任求饒的聲此起彼伏。
“老師、對不起。”
“我們錯了……”
被欺負的小女生一直站在辦公室角落,戴著眼鏡,臉上有淤青,卻微低著頭,不敢看那些欺負她的人。而她的父母臉上明明有憤怒,但麵對此情此景,仿佛又不知該如何處理。
林朝夕甚至還看到,欺負人的學生偷偷衝被欺負的學生咧嘴惡笑。
見此情景,她和裴之對視一眼,放下一直在偷偷錄像的手機,同裴之直接轉身。
“等等,你們兩個去哪裏?”教導主任非常敏銳,突然叫住他們。
裴之已經拿出手機正準備撥號,他動作頓了頓,說:“報警。”
家長們嚇了一大跳。
“報什麽警!”
“學生們打打鬧鬧……”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裴之聲音很平靜,似乎並沒有動怒。
家長們你看我我看你,仿佛都覺得裴之在開玩笑。
屋子裏一直呆著的另一位老師,是這些打人學生的8班班主任,她忍不住說:“裴之同學,這件事現在性質比較嚴重,不是你意氣用事的時候,需要老師和家長在一起,商量一個解決方式。”
“我的解決方案是報警、且不接受任何道歉。”說完,裴之看了她一眼,平和地道,“走吧。”
“你以為報警就能解決問題?”
“小朋友啊,還是沒有進過社會,就算進了警察局……”
“我知道,所以我現在打的,是一位世叔的電話。”裴之說。
“你在威脅我們?”脾氣不好的家長直接怒道。
“是的,您看出來。”
“裴之同學,你到底想要什麽?”教導主任終於緩緩開口。
“你覺得呢?”裴之微低頭問她。
林朝夕點點頭,上前一步,說:“我可以不追究今天的事情、不報警,我的要求很簡單,我要他們幾個永遠不許找今天被他們欺負的那個女生麻煩,也永遠不可以再欺負其他學生。”
家長們驟然鬆了口氣,仿佛覺得這是再簡單不過的要求。
“趕緊的!”
“肯定的,我們孩子保證再不會再欺負人了。”
他們催促著自己的孩子。
那幾位學生也覺得這太輕易了:“我們保證不再欺負別人。”
“我們會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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