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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1/6)

顧新橙望著這個條款,疑竇叢生。


她確信她沒有和薑經理談過這個條款。


她當即撥通了薑經理的電話:“薑經理,合同第8頁那個條款是怎麽回事?”


薑經理:“哪個啊?”


顧新橙指著那個條款,逐字逐句念給薑經理聽。


薑經理頓時了然:“這個啊,於秘書讓加的。”


顧新橙:“……”


於修的意思,恐怕是傅棠舟的意思。


他一個總秘,哪有那麽大的權利擅改談好的條款。


薑經理解釋一句:“你放心,我們加這個條款,隻是為了防止節外生枝。你真有結婚的打算,隻要做好婚前財產分割,我們不會不讓你結婚的。”


顧新橙:“薑經理,你們公司以前也會加這種……條款嗎?”


她本想說“霸王條款”,想想還是忍了。


薑經理笑笑:“以前我不清楚,但是吧,最近的事兒你應該也聽說了。”


顧新橙:“什麽事?”


薑經理:“洛永公司的事兒啊,夫妻糾紛鬧得沸沸揚揚,把io都給攪黃了,這不是坑投資方嘛!”


顧新橙:“……”


如果是其他投資機構提這種條款,目的或許是單純的。


可偏偏是升冪資本……她談戀愛和結婚要征求前男友的同意,天底下有這麽荒唐的事嗎?


顧新橙越想越窩火,她找a**律係的朋友谘詢了一番,愈發意識到這種條款是在侵犯她的婚姻自由。


是可忍孰不可忍,顧新橙撥通了傅棠舟的電話——這是他們去年二月分手後,打的第一個電話。


電話“嘟”了幾聲後,被接通了。


傅棠舟磁性的嗓音傳來:“喂。”


顧新橙強壓怒意,說:“傅總,ts協議裏有一條關於創始人婚姻的條款,我沒有和你們談過這個條款。”


傅棠舟佯作沉思片刻,這才問:“這個條款有什麽問題嗎?”


“我國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顧新橙說得有理有據,“所以,這個條款是無效的。”


“哦,”傅棠舟口氣平淡,“不同意的話,你們可以選擇不簽這個協議。”


顧新橙語塞。


五百萬的投資談都談好了,哪!哪有臨門一腳不踢的道理?公司一堆人還等著吃飯呢。


傅棠舟說:“某些藝人和經紀公司簽的經紀合約,得保證一段時期內不談戀愛不結婚。”


言下之意,這種“不平等條約”各行各業都有,並非僅限於投資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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