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向我身後的酒店,遺憾的說:“可惜你是我見過最富有的流浪人,竟然住酒店。”
“那我應該住哪裏?”
“如果你真的是流浪人,那你應該清楚,橋洞或地下通道才是與我們身份相匹配的吧……”
我環起手,戲謔的將她從頭打量到腳:“看你長得細皮嫩肉的,住那種地方就不怕被騷擾?”
“怕呀,所以我經常挪地方,這不是沒地方住了,才想著跟你找個新住處,哪知你住的跟我想象的一點也不一樣。”
她把手裏的貓硬塞給我:“既然你住的這麽好,那就收留它吧,總比跟著我流落街頭要強。”
我沒好氣的笑笑:“流浪這個詞的定義不是睡橋洞才能稱之為流浪,我隻是在這邊停留兩天,明天就會離開,下一站要去哪裏,現在還不知道,你如果隻是讓我收留它一晚沒問題,超過一晚那就不行了,我不可能帶隻貓四處流浪。”
她低下了頭,那樣子就像是個做錯事的孩子,“好吧,一晚就一晚吧,明天我再想辦法,隻是……能不能也收留我一晚。”
好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氣才說出這麽一句話,她的樣子讓我想起了另一個女人,突然間就生出了憐憫之心,我點頭,她開心的跟著我進了酒店。
到了豪華的套房,她放下背上沉重的吉他,坐在沙發上感歎:“你真是我見過最奢侈的流浪人了。”
我倒了杯水遞給她,打趣說:“你也是我見過最幹淨的流浪人。”
她一邊喝水一邊與我聊天,聊的幾乎都是關於我,我從哪裏來,家裏有什麽人,我有問必答,卻一句也不問她的情況,不是因為不想問,而是因為不好奇,我已經,過了好奇的年齡。
聊了二個多小時後,她問我:“你喜歡聽我唱歌嗎?”
“莫非你想唱給我聽?”
“是啊。”她調皮的笑笑:“就當是你收留我的回報吧。”
“好啊,我洗耳恭聽。”
她取出吉他,擺好姿勢:“想聽什麽歌?”
“我隻要說你都會唱?”
“應該是。”
“這麽厲害?”我思忖了一下:“More Than Love 《假如愛有天意》”
她拉動吉他弦,熟悉的旋律緩緩奏響,不得不承認,她確實厲害,我漸漸聽得入迷了,人還坐在那裏,思緒卻飄得很遠很遠……
一曲結束,她沒有征詢我的意見,重新又彈了一遍,仿佛是看出了我對這首歌的迷戀。
事實上,我確實不介意她繼續彈。
第二遍結束了,接著第三遍,第四遍,一遍又一遍,直到她彈了不知多少遍,直到我意識到她可能累了,才將飄遠的思緒拉回來,起身說:“謝謝,就彈到這裏吧。”
安若放下吉他,伸了個懶腰,“我待會睡哪裏?”她問我。
“跟我來。”
我將她領到其中一個臥室,開了門說:“就睡這裏。”
“時間不早了,睡吧,晚安。”
我轉身欲走,她卻突然拉住我的胳膊:“帶我一起去流浪吧?”
“開什麽玩笑?”
“我沒開玩笑,我說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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