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
幾乎未加思索,我便拒絕了她,我怎麽可能帶著她去流浪,我與她,隻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我會唱歌賺錢,不會成為你的累贅的,絕對不會成為你的累贅,好不好?求你了?”
她的眼神溢滿了渴望,我頓時很不解:“你為什麽要跟著我去流浪?又或者我為什麽要答應你?我們很熟嗎?”
“因為我沒地方去啊。”
她垂下了腦袋,緊緊的咬著下唇,表情說不出的可憐。
“我認識一位酒吧的老板,我可以介紹你去他那裏唱歌。”
鬼使神差的,我竟然說出了這樣的話,明明我早已經不是那個愛管閑事的我。
她猛得抬眸,驚喜的問:“真的嗎?”
“恩。”
“太好了,那就這麽說定了哦,在沒有安頓好我之前,你不可以離開這裏。”
“好。”
“我們拉鉤。”
她像個孩子似的跟我較真,我卻也像個孩子似的配合。
約定完之後,她開心的衝我扮了個鬼臉,關了臥室的房門,沒到一分鍾,房門又開了,她嘿嘿一笑:“忘了道晚安了。”
“晚安。”
我點頭,心裏不免有些無厘頭,好端端的,這女孩怎麽就成了我的責任?我即不想做活雷鋒,又不想做樂善好施的人,因此,大可不必管閑事,無論是對她,還是對她那隻貓。
說來很不巧,我的那位在法國開酒吧的朋友外出旅行,要一周後才能回來,我被迫延長了我的行期,隻因為,那一晚的承諾。
在等待的過程中,安若已經堂而皇之的賴上了我,誰讓我答應幫她找工作,白天她去那裏我不知道,但是隻要天一黑,她就會準時回來,然後我們一起吃晚飯,聊天,大多時候,都是靜靜的聽她彈吉他,她說她沒什麽能回報我的,彈吉他給我聽,就是唯一能回報我的方式。
彈的始終是那一首《假如愛有天意》。
幾天相處下來,我們漸漸熟稔,她跟我說話越來越沒個正經樣,奇怪的是,我一點也不反感,相反的,甚至有點喜歡和她在一起的感覺,舒服,自然,不做作,不壓抑。
一周眨眼就過去了,我的朋友也回來了,我們如期見了麵,他讓我把安若帶到他的酒吧試唱,結果如我預料,安若唱的很好,當場即被錄用了。
晚上安若興高采烈的說要請我吃飯,感謝我幫她找到了工作,我笑著調侃她:“有錢嗎?請我吃飯。”
“有啊,大錢沒有,吃拉麵的小錢還是有的。”
說著,便從口袋裏掏出一百法郎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欣然同意,我們去了第一次她請我吃拉麵的那家拉麵館,她的話還是那麽多,尤其是吃飯的時候,她說:“我給你講我小時候的趣事吧?”
“恩,好啊。”
“小時候有一次我哥哥打我,打的我頭上起了一個包。後來我哥哥要裝東西,沒找到包,就把我頭上的包拿去盛東西了。”
噗……
我忍不住笑出聲,一口拉麵差點從嘴裏飛出去。
心情驀然變得很好,我依舊沒有問她為什麽有家人卻還出來流浪,也許每個人都有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