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第73章(3/4)

軍回來,她便再也不好治他了。    誰知道老天爺還是保佑她的,老大媳婦於氏一連生了三個姑娘都沒生出來個兒子,治不了老大,還整治不了他媳婦麽,她就是要惡心老大一家子人,當初也是她一力主張要給李有勝納妾,這件事情又被李有勝強壓下去了。    這口氣憋了這麽多年,直到李有勝走後才得紓解一些,孫氏的貪,也是她縱出來的,她便是利用孫氏的貪念,兩人沆瀣一氣,趁著老大不在的功夫,分了他的家,產了他的財,治死他病懨懨的媳婦,又怎會想到,於氏不死,反倒是倒過來整治了她一回。    這回可是實錘了,大兒子扔下病榻上的老娘,大兒媳婦這輩子沒生個兒子,又忤逆她這個婆母,犯了七出之條的兩條罪。    須知當朝曆法,極其重視孝道,父母有命,兒女即使死也要服從,前朝有一個羅君令,因遭到繼母厭棄,在自家門口布了張草席,跪地七天絕食絕水而死,羅家因此掙了個孝義宗族的名聲,其弟舉孝廉入仕,做到了知府之位。這件事情造成很壞的影響,多少父母為了自己心疼的孩子,勒令不疼愛的孩子慘死,若死的不夠慘,是不夠表彰出孝道來的。    這本就是陋習,是人父母皆疼愛自己的兒女,好在世人不像羅君令一般愚孝,真正為父母掙功業而舍棄性命的,傳到如今也就隻有一個羅君令而已。    隨著時間推移,世人也不覺得這種行為有什麽好讚歎的,況且繼母之於繼子,怎會有真心,當朝皇帝亦是批判過這種行為,令天下之人知道,守孝道不能如此。    這種事情自然傳不到秦氏耳朵裏麵去,山野鄉民,能聽到外間幾十年前的傳說,就當做掌握了天下大事一般。秦氏心中有謀劃,若是李有勝做了“孝子”,他的兒,他的孫,受益無窮,哪知道李有勝也不是羅君令那般迂腐之人,框他死他都不肯赴死,還別說令他死了。    這不一紙狀子投到縣衙,大過年的,縣令大人也攪得很不安生。    李有勝情況特殊,是上頭降下來的縣尉,本縣兩個縣尉,一個管縣城及周邊治安,一個管刑事斷案,剛好這管刑事的縣尉年老辭官了,縣令本是想運作一番,把自己的大舅子抬上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