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這一次,律師也沉不住氣了:“梁小姐,你什麽都不說,不僅對你不利,也會傷害到為了證明你的清白而努力的人們。我雖然不知道你三緘其口的原因,但你應該想想你的家人。你的父母帶著孩子從三亞趕過來了,他們每天以淚洗麵,都不相信你會做出這種事。如果被判刑是你想要的,那你的家人就得承受別人的指指點點,你覺得你的孩子能戴著他媽媽是殺人犯帽子健康成長,你的父母能戴著女兒是殺人犯的帽子安享晚年嗎?”
律師的話讓我麻痹的神經有所緩解,我想了想後,說:“你轉告葛言,他不是很有錢嗎?那就請他幫我爸媽和孩子移去精通華語的國家吧。去了那種地方,語言對他們的影響不會很大,又不會有人知道我的事,這就挺好的。”
律師還想說什麽,但我無話可講,提前結束了對話。
後來律師又來見了我幾次,說原告要主張我死刑,若我還是默認罪行,那很可能會真被判死刑,畢竟這件事鬧得很大,社會影響很惡劣。他讓我好好考慮一天,若明天我還是不開口,那他會放棄替我辯護。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失道的我可謂四麵楚歌,但還有真正關心我的人想破頭皮的想救我,我是想認罪,想贖罪,可這對我的家人、朋友們也不公平吧?
我的想法第一次起了動搖,在經過一夜的糾結掙紮後,我還是決定說明當天發生的事情。至於償還有多重方式,不一定要采用這種極端的作風。
律師第二天來見我,我把當天發生的事詳細的告訴了他。
我邊說律師邊記錄,記錄玩後律師翻看記錄:“洪秧打電話給你求救,你趕過去救她的事能說得通,畢竟有你們前後出現在醫院和到達頂樓的電梯視頻,再加上她摔下去時,你披在她身上的外套也掉了下去,這更能證明你是在幫她,而不是救她。”
我點點頭,律師繼續說:“我調取了她的病曆,她產後得了躁鬱症,還有抑鬱,住院期間打過好幾次鎮定劑,出院時也開了緩解精神問題的藥物。這能證明她是精神出問題後,受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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