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待修改 民法典(1/4)

“侍郎當然有女兒。”


幾位朝中重臣的家庭情況朱宣伊摸得一清二楚。


“侍郎的長女十五出嫁,十六因難產不幸離世,一屍兩命。”


戶部侍郎陡然被揭傷疤,麵上浮現淒哀之色。


那是他的第一個孩子,雖是女兒,卻被他捧在手心,萬般疼愛。


待她長大,夫妻二人勞心費力、千挑萬選,為她擇選一個品貌端正、刻苦上進的好兒郎為夫婿。


上天不佑,竟讓他的愛女在碧玉年華痛苦殞命。


“爹爹、娘親,我痛,真的好痛——”


他的寶貝女兒,離世前不斷喊著爹娘,哭著說自己很痛。


絕望的哀泣在戶部侍郎的腦海裏不斷重複,幾個呼吸間,戶部侍郎眼睛發紅,眸中淚花閃爍。


朱宣伊見此,懊悔不已——自己不該揭人傷疤。


她放柔了語氣,道:“觸及舊事,惹侍郎傷心,是我之過,還請侍郎節哀保重。”


殿下在道歉?


臣子們有些訝異。


戶部侍郎擦幹眼淚:“臣殿前失儀,請殿下恕罪。”


“喪子之痛,豈能不傷?人之常情罷了。”


話音落,朱宣伊想起自己那早夭的孩子,不由悲切。


現在不是傷心的時候。


她強壓下這苦痛,繼續道:“我隻是想讓侍郎與諸公知曉,女子十五,尚未長成,過早成婚,於己無益,於嬰孩亦無益。後世比我大胤昌榮,那時女子必較今時女子康健。他們規定女子年滿二十方可成婚,我大胤不如人家,怎麽反倒成婚年齡更早?”


大家紛紛聯想自己、親朋好友、鄰裏故舊家中的情況,從前不曾深思細想,今日被舜陽殿下一點,倒真是如此。


身為群臣之首的薛澤若道:“殿下言之有理,女子成婚年齡當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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