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和離和義絕(4000字已修)(2/5)

三媒、三書。


除了男方需要聘請媒人來主持六禮的儀程,女方也需要聘請媒人,除此之外還有給雙方牽橋搭線的中間媒人,這三方媒人就是“三媒”。


“三書”則是六禮中所需要用到的文書,聘書、禮書、迎書。


聘書,即訂親文書,在納吉時由男方交予女方的書柬。


禮書,納征送聘時所用的文書,裏麵列明了聘禮的明細,如物品名稱和數量。


迎書,迎娶新娘所用的文書,在親迎新娘入門時,男方送予女方的文書。


“三書”是當時保障婚姻的有效的文字記錄。】


【在當時的婚姻中,沒有三媒、三書、三茶六禮,那麽就代表這場婚姻沒有被宗族和世俗認可。


不過,隨著朝代的變更,婚姻的儀程也發生了改變。


在東漢魏晉之時,受戰亂影響,人們成婚都是在倉促間進行的,自然也就沒有時間來完成六禮。


“自東漢魏晉以來,時或艱虞,歲遇良吉,急於嫁娶,……六禮悉舍。”——《通典》


後來在隋唐時,天下太平,國家昌盛,古禮又開始在世家勳貴之間盛行,婚嫁六禮也被重新啟用。


唐豔宋簡。


不止體現在服飾上,在婚禮儀式上同樣如此。


到宋朝時,據《宋史·禮誌》記載:“士庶人婚禮,並問名於納采,並請期於納征。”


《新編事文類聚·翰墨全書》記載:“婚禮,古有六禮,文公家禮務從簡便。自議婚而下,首日納采,問名附焉;次日納幣,請期附焉;次日親迎。納采即今之係臂,納幣即今之定聘,請期即今之催妝,到親迎則婚禮成矣。”


問名與納采並在一流程,請期與納征被並在一流程,“六禮”成了“四禮”


這個簡約隻是在流程上簡化了,但是需要做的事並沒有減少。


在南宋時,朱熹所作的《家禮》中,由將納吉和納征合為一禮,“四禮”成了“三禮”。


在元朝時雖然多了議婚一禮,但是並沒實行多久,很快到了明朝朱元璋建朝。


朱元璋這人吧,眾所周知的程朱理學的推崇者,他上位後便規定了婚禮以朱子家禮為標準。


到了清朝,民間婚禮依舊依據朱子家禮,皇室貴族則實行“議婚”、“納采”、“納幣”、“請期”與“請迎”五禮。】


【到了近現代,中西方文化的結合,各地方的婚禮流程更是各不相同。


十裏八鄉不同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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