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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誇張地說,相隔一個街道,婚禮、節日等風俗就各不相同。
但是相對來說,在農村地區古禮六禮保存得比較完整。】
【在古代婚姻關係成立後,輕易不可解除。
西周時解除婚姻的製度被稱為“七出”,也稱為“七去”。
“七出”、“七出之條”這個詞應該不少見,我們看古言小說或者影視作品時經常能看見或者聽見。
那七出具體為哪七出呢?
《儀禮·喪服》裏麵說:“七出者:無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盜竊,五也;妒忌,六也;惡疾,七也。”
《大戴禮記·本命》裏麵說:“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不順父母去,為其逆德也;無子,為其絕世也;淫,為其亂族也;妒,為其亂家也;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口多言,為其離親也;盜竊,為其反義也。”
妻子有這七項中其中一項,那麽夫家就可以休棄妻子。
所謂“七出”,是封建社會對婦女的一種壓迫。
而對於“七出”,妻子也有“三不去”來讓夫家不可隨意休棄:“有所娶而無所歸,不去;與更三年喪,不去;前貧賤後富貴,不去。”
嫁人之後娘家已經沒有親人的不可以休棄;古代父母去世需要守孝三年,而妻子嫁過來後已經為公婆守過三年孝的不可以休棄;成婚的時候男方貧窮,成婚之後才有錢的也不可以休棄妻子。
七出的內容大多是以夫家整體家庭家族的利益為考量。
也就是說在古代如果想要解除婚姻,女方隻能任男方挑過錯寫休書,女方沒有權力要求平等地解除婚約。
就算是男方有過錯,女方也不能像男方一樣寫休書,隻能忍氣吞聲地繼續維持著婚姻。】
【而除了“七出”之外,還有和離和義絕兩種離婚方式。
和離就是夫妻雙方通過協議自願離異。
和離在周朝的時候就已經存在,《周禮·地官·媒氏》裏麵就有記載:“娶判妻入子者,皆書之。”
意思就是當夫妻之間的感情不和,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官方是同意他們和離的。
但是“禮”不是“法”,“禮”隻具備一定的向導意義,而不具有法律作用。
所以和離這一製度一直遊離於正統的離婚規則之外,不被世俗所承認。
因為它與古代傳統的夫權主義思想極度的不相符,背離了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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