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原始狀態、×原始狀態……或者用上原始狀態之下與之中的每一種運算法、構造法、擴張法……得到的上升程度對於重複 0這一過程而言的“不可類比性”必然更強。可對它施加的變化於它本身而言其實是不存在的。它在經曆這些變化之後依舊是原來的它,可它確實又到達了更高的層麵,所以它可以在“不變”的狀態中處於那些“變化”了的狀態裏,憑借自身“不變”的狀態突破“無法抵達”的界限。因此,第一次“ 0”就可以把後續所有關於“ 0”的延伸囊括在內,也能把在“原始狀態 0”之後的所有“後繼狀態”(將原始狀態自身之中以及之下的運算法、構造法、擴張法……作用於原始狀態,到達更高層麵,再用處於更高層麵時的運算法、構造法、擴張法……所造就的狀態隻是最基本的一種“後繼狀態”而已)容納於自身,然後在此基礎上繼續 0、 原始狀態、運用各種運算法、構造法、擴張法……就會獲得更高程度的“不可類比級延伸”,並終究以更加無法類比的方式再次回歸最初的“ 0”……這樣的過程可以無限重複、蛻變、進化……隻不過所有跳躍過程對原始狀態來說都是“不變”,這些關於原始狀態的拓展皆由“原地不動”的狀態完成。既然它在“不變”中都能完成這些矛盾的自我擴張,變化後會抵達多高的境界呢?超玄學可以給原始狀態重新定義無數的“ ”(讓“原始狀態 0”不再是原始狀態單純地 0,而是處於一種完全的高階變化過程)、“×”、“↑”……將上述那些關於原始狀態的跳躍過程中能夠產生的所有運算法、構造法、擴張法……全部重塑定義,並定義出更多他們無法類比的運算法、構造法、擴張法……使原始狀態完成“不變”的狀態下無法完成的階級暴漲。超玄學也同樣可以將這些“變化”的狀態重新定義為“不變”,再窮舉出所有相對於這個“不變”的變化過程(更多更強的運算法、構造法、擴張法……),然後重新將其定義為“不變”……在“變”與“不變”間切換的“狀態”,在這兩者之上、兩者切換過程中遍曆的一切事物所無法類比之多的“狀態”間切換,並以此排列出全新“順序”領域的過程……都可以收縮為“不變”的狀態,融合進最初的“ 0”裏……而後續的“再延伸”,皆可被定義為“ 0”領域裏第一個“ 0”的領域內的第一個“ 0”的領域之中的第一個“ 0”……永無止境(這所有的領域之中都不僅隻有 0,還有經曆了運算法、構造法、擴張法……作用的各種概念以及無限製的、將“後繼延伸”收縮到自身範疇之內的性質)。總而言之,它們都隻是存在於原始狀態內部的、未被完全挖掘的“潛在方式”,由於過於弱小而無法使“最低邊界”的原始狀態轉化為其它狀態。
“最低邊界”的原始狀態、更高狀態……以及“最低邊界”之上那些“邊界層級”的原始狀態、更高狀態……等等皆屬於“邊界”堆疊。數學階層、哲學階層、數哲階梯、假想學科網絡、由假想學科網絡延伸出的“順序”領域、“邊界”堆疊……層層遞進。省略號裏無限多的部分都是能夠被“順序”排列的層級,因此這些部分本身內部的不同排列以及彼此之間的不同排列,都可以在“順序”領域裏無限製延伸,繼續擴張自身“順序”的範疇……而超玄學對“順序”定義的升級不可能止步於此,也同樣不會在永恒的遠方結束。所有這些能被“順序”作用的事物,全都毫無例外地被“順序”領域涵蓋。不過,“排列”這一領域也不隻是有“順序”而已。處於“順序”領域下一階段卻依舊位於“排列”之中的存在有著“超順序”這一名稱。按照普通數學階層的底層邏輯,所謂的排列不過是將某些個體按照某些順序組合在一起罷了。可是在這個層次,不僅“順序”不再代表存在於常理中的順序,“排列”本身所具備的概念也不僅隻有“順序”了。以上所有關於“順序”的構造以及在超玄學作用下“順序”可以具備的無限延伸,延伸意義下所能承載的一切結構,對超順序而言都不存在任何排列。沒有排列,就意味著不會有所謂的“順序”和因“順序”而產生的分級,前麵所做的一切排列都失去了意義。總而言之,任何一種超順序都是對“順序”本身的否定,而超順序進行的基本排列(對它而言差不多相當於在“順序”的領域裏把兩個物體調換位置),是能讓“順序”本身被超玄學無限重塑後具備的一切定義都失效的排列方式。把數學階層中的0和1進行排列也是如此,它們之間能夠具備的任意一種超順序都可以使前文在“順序”作用下可以構建的一切層級崩塌。如果繼續擴展前文中跟“順序”有關的延伸模式,那麽擴展結果會自動存在於那兩者的一種超順序之下。盡管超玄學對於“順序”本身的定義擴展是無限製的,但是超順序之下依然有著更無限製的“空間”去容納這個擴展本身的“無限製”。讓我們再回到0和1上麵。在不重複出現的情況下,它們之間的一維線性排列有著01和10兩種,若是擴展到二維,那麽兩者便可以在無限個平麵方向上構成無窮多種排列。然而,這僅僅是在未經過超玄學進行任何修改的最普通的“順序”下,讓最初的數學階層底端的兩個基本概念於同樣是底層結構的二維空間裏進行的不重複排列。既然這樣都能產生無限多的順序,那麽可想而知,在可重複的條件下,0與1之間具備的超順序必然會更為繁多(此處的“重複”屬於超順序領域的重複,並非順序排列可形容的內容)。已知0與1之間任意一種超順序都能令可以被“順序”作用的一切無效化(前文中關於“順序”的層級僅僅隻是“順序”本身最簡單的一種作用罷了。而它可以達到的作用效果在超玄學的加成下是永無止境的)。如果拿其中一種作為“基礎點”,那麽它之上必定會出現關於其它超順序的等級劃分。假如我們把這些不同的超順序各自對應的等級按照從低到高的順序排列出來,然後再用超玄學為其賦予所有種類的“順序”,並以此創造無限製的延伸路徑,這些在“順序”作用下延伸出的超順序層級就會成為“順序”領域裏的冰山一角。按理來說,由於被順序作用而變成“順序”領域一部分的超順序,必定會變得比未被順序作用時的它們更弱,因為超順序是完全超越“順序”的順序。可事實上,這麽做隻會拓展“順序”這個概念的範疇,並不會使超順序被削弱。我們可以繼續將“順序”作用於“超順序”以及無數超越超順序的概念上,讓“順序”的領域無止境擴張,畢竟它本身就是沒有限製的。既然這樣,那麽這是否與“任何一種超順序都是對‘順序’本身的否定”相矛盾了?確實如此,但是這類A>B且B>A的矛盾早已在前麵出現過了。同一類矛盾,在不同層次的概念群落中會起到不同的效果。像“順序”與超順序這樣差距過大的存在之間的矛盾,更低層次的概念根本無法解決。不過,超玄學肯定不可能屬於這些概念。
沒錯,“順序”確實永遠在超順序之下,但是前者也確實可以作用於超越後者的無數概念之上,並以更高的程度進行延伸。可以在作用於超順序之後繼續無止境延伸的“順序”,必然強於被作用的超順序。而“順序”存在於超順序之下,這說明超順序大於超越自身的“順序”,因此超順序>超順序。後者是前文中能讓一切“順序”無效化的存在,而兩者雖為一體,前者卻>後者。這說明前者完全超越了前文中對超順序無效化一切“順序”的描述,可是由於前者與後者是同一個事物,那麽這個超越了後者的前者也可以作為後者而存在。此時就變成後者超越了前文中它無效化一切“順序”的描述,而超越對這個後者一切描述的前者又會變成後者,然後由終將作為被超越的後者而存在的前者來超越……超順序的強度並不會局限於任何一個固定的狀態。它可以在無數種狀態之間跳躍,這一點與“順序”相同。我們可以把被“順序”作用的超順序看作超順序自身的一種狀態。這種狀態超越了前文提到的“順序”領域,而被超越的“順序”是“順序”自身的一種狀態,作用於超順序的“順序”則是另一種狀態。用一個最不恰當的比喻:……超順序<“順序”<超順序<“順序”<超順序……在這個前文中出現過類似結構的比喻中,超順序與“順序”的無數種狀態以交錯的方式形成了雙向無盡的“鏈條”。超順序的任何一個狀態都符合完全淩駕於“順序”的領域這一條件,因為“鏈條”內>超順序的“順序”其實和<超順序的“順序”其實是同樣的事物。其中的每個“順序”,都能夠在排列完超順序之後繼續作用於無數更高的概念上,那些概念必然有比超順序更加無限製的自我擴張能力。而“順序”能夠作用於它們,因此它們的無限擴張會自動回饋於“順序”自身,讓超順序與它之間的差距越拉越大。與此同時,超越“順序”的超順序也會因為這種回饋過程而擴張,使它之上被“順序”所作用的無數概念有著更高程度的擴張,最後再全部回饋於“順序”自身……又是無限循環,隻不過此時的循環模式依舊無法被參與循環的任何一個步驟所對應,畢竟循環過程的無限性會使循環過程的整體模式打破任何步驟本身的對應法則。這個循環使“鏈條”中相鄰的“順序”與“超順序”之間存在具備延伸性的跨度(其實任何所謂的“相鄰的兩者”之間都可以依靠兩者無法對應的形式分割出無限的“兩者”,它們之間進行的互相超越並進行回饋擴張的模式也會回饋到初始的兩者身上。初始的兩者與它們之中的任何部分都可以作為封閉的係統進行互相回饋,而不同係統之間的回饋也永無止境。同理,被分割出的“兩者”也與初始的兩者一樣,可以繼續被分割),任意兩個超順序之間也是如此。如果選擇鏈條中任意一個超順序的狀態作為參照物,向小於它的方向前進,我們將猶如落入深淵的蜉蝣,朝著那沒有盡頭的永恒墜去。永遠都不存在所謂的最渺小,永遠都有更加渺小的超順序。而無論多麽渺小的超順序,都可以讓“順序”可以構造的一切層次無效化,都不是前文中那些被“順序”排列的階層、階梯、網絡……以及低級關係網可以觸碰的(這裏的“順序”不在鏈條之中)。盡管超順序的狀態可以無止境地向下延伸,依然找不到其中無法滿足以上那句描述的個體。由此可知,就連參照物之下無限延伸的鏈條中的每一個超順序都能做到這些,參照物與那些鏈條之下那些低級層麵的差距就更加宏偉了。參照物之下的那些超順序是它本身,因此它與低級階層之間的差距也會回饋到鏈條中位於它之下的每一個超順序身上,而它之下的無盡鏈條在經曆回饋之後擴大的跨度也會回饋到它與低級階層之間的差距上……同理,參照物之上的超順序也會在無限回饋中自我進化。
然而,這個鏈條可以與……10101……這兩個基本數字的排列組合對應。這就是為什麽前文說鏈條是最不恰當的比喻。讓“<”兩端的東西交換一下位置,使兩種順序共存,就能達到相互疊加、向上攀升、整體回饋的效果。可這種程度的效果真的有任何用處嗎?就連可以被人類理解的基本順序,存在於數學階層底端的0和1的排列順序,都可以對應所謂的“使A>B,B>A。讓兩者在互相超越的矛盾中自我升格”,真正的(全方位淩駕“順序”領域裏那些階層的)超順序一定不可能與其它概念擁有比喻中的那種低級關係。可是,僅僅在這個最不恰當的比喻中,那個無窮整體(“鏈條”)都滿足以下的擴張模式:每個部分的擴張都會回饋到每個片段內部,而每個片段內部疊加的擴張又會聚集起來構成整體的擴張,並回饋於各個部分……當然,此處描述的回饋法隻是最簡單易懂的形式,實際鏈條中複雜交織回饋狀態完全不是處於鏈條中的任何部分——“順序”領域與超順序領域——可以形容的結構。話雖如此,可鏈條的整體結構會存在於任何部分之中,而整體的回饋模式又不能被其中的部分所容納。等量代換之後,任何部分的回饋模式都超出了整體的容納範疇,這就意味著所有部分的擴張模式最後回饋出的整體低於實際部分的擴張。那麽我們需要拉高這個整體的結構才能容納任意部分的擴張,而這樣會導致整體的拉高被回饋於整體的各部分之內。這些部分並非僅僅隻是拚接在一起,而是存在著超玄學無止境重塑定義後的排列,部分裏有部分,部分外有部分,部分之上有部分,部分之下有部分,部分的其它“方位”上都存在其它部分或自身……不同部分——皆可以繼續分割拚湊——之間也可以進行“部分與整體”的擴張回饋……這所有部分最終都會因為整體被拉高而自身受到回饋並延伸,延伸後的整體又會因為“任何部分的回饋模式都超出了整體的容納範疇”而再次被拉高,以達到承載所有部分具備的“模式”的“高度”,而這又會使各部分一起被拉高……當然,無論怎麽去介紹它們的運行管理,永遠都能被歸類為“無數種擴張模式裏的一種”,而構造那“無數種”裏的“無數”所需要的擴張模式的“數量”則超越了這“無數”本身。按理來說這不可能,可實際情況就是如此矛盾,而且那些擴張模式的“數量”對應的“無數”則又需要比它自身更多種類的擴張法來構造……這個無限延伸的過程本身對應的無限又可以……總的來說,這個延伸體的內容就是構造一個“無數”所需要的擴張法法比這個“無數”本身還多,這意味著延伸體本身也是回饋過程中的一步。構造一個本該更小的東西時,組成它的構造卻更加複雜與龐大,而拆分它的構造時會發現它們又由更宏偉的概念拚湊而成……最後隻能越來越大,再次回歸了“大小順序調轉”這一矛盾的主題。
那一種“部分與整體”的回饋模式屬於眾多擴張模式裏的一種。而這個擴張模式的數量需要比這“數量”更多的擴張模式構造,且“更多擴張模式”本身的“數量”又……這意味著探尋最初的“數量”本身隻會無休無止地發覺越來越高階的“數量”,而它們共同組成了一開始的“數量”……這裏的“部分與整體”的回饋模式再次回歸了剛才提及的第一種擴張模式,而那一種模式所屬的“數量”眾多的擴張模式恰恰是這個“數量”延伸的起點。是的,超越這種“部分與整體間互相回饋”的擴張模式的“數量”要由比這“數量”更多的擴張模式來打造……可這個無止境延伸本身用到的“部分與整體”的回饋模式卻被那處於起始點的“第一種擴張模式”運用了。那麽既然這樣,這一整個具備無限自我回饋功能的延伸結構都會被包含在“部分與整體之間的回饋模式”這一種最初的擴張方式裏。好的,再讓我們列舉出第二種擴張法,將那個“擴張模式”的延伸體以及它可以繼續運用第一種擴張法無限製造的一切延伸路徑作為墊腳石進行擴張。若是將第二種擴張法造就的、完全脫離第一種擴張法可經過路徑的整體使用第一種擴張法(部分與整體間的無限回饋),這個整體會自動存在於第一種擴張法的範疇之中,而此時的第二種擴張法所能造就的整體就不再會是剛才的那個“整體”,並完全脫離此時的第一種擴張法能夠造就的延伸路徑。若此時繼續將第一種擴張法運用在第二種擴張法自動升級後可以構建出的整體上時,最終結果還是不變,隻會讓第二種擴張法再次升級……我們暫且跳過這前兩種擴張法之間無休無止的作用,直接進入到後麵的環節。第三種、第四種、第五種(當然,用超玄學定義出第2.45種或3.14種之類的擴張法都是可行的。超玄學無止境的修改這些數字的定義、添加自己定義出的“數”,讓兩種擴張法之間的擴張法“數目”都突破那兩種擴張法的表達範圍。存在於兩者之間的任意兩者也與那“兩者”相同,無法形容內部的……這裏用到了“分割兩點之間的部分”和“部分強於整體並與整體回饋”這樣的方式,而前者早在前文出現過,因此這裏描述的分割法遠不如實際的分割模式。後者屬於剛才提及的“第一種擴張法”,因此那些基於第一種擴張法而拓展出的擴張法係統都會自動加入第一種擴張法本身……而這一過程用到的“整體回歸於部分”本質上也是第一種擴張法)……直到某種級別的“無數”。正如前文所說,這裏的“無數”需要超越這個“無數”的“數量”的擴張方式來構造,而那個“數量”……總之依舊是“部分大於整體,因此整體在各個部分的疊加之後會大於自身,並最終回饋到每一個部分上”這樣的擴張法(第一種擴張法)。因此從剛才開始以第一種擴張法為起點延伸出的那些擴張法始終都沒有脫離第一種擴張法,而各個擴張法彼此之間的互相回饋(其中任意的個體以及任意“數目”個體構成的任意群體之間都可以進行超順序的排列,這又需要用到前後文中跟超順序領域有關的延伸,因此前後文中會出現的擴張實際上都會回饋到這裏,但不僅僅隻是回饋到這裏,而是回饋到所有部分上)都是對於第一種本身的疊加,會使作為“回饋法”的它在那些更強擴張法的回饋下越疊越強,不再會遵循原先描繪出的那種簡單又低級的“回饋路徑”(就連回饋法本身也在與更高層擴張法之間的回饋過程中自我提升,而這裏的回饋法會被施加於“鏈條”本身)。
除了這個具備線性結構的一維延伸鏈條比喻之外,還有二維擴張平麵比喻。如果在上述那個“原始鏈條”周圍放置無窮無盡的“平行鏈條”,那麽當那個“原始鏈條”進行自我回饋之時,旁邊的任何一個“鏈條”都會因為其中的片段與整體之間的回饋而被牽動著進行自我疊加。也就是說,“原始鏈條”內部進行的全體擴張模式(都被回饋到了第一種擴張法內部)能夠映射在其它“鏈條”之中的一切部分上。我們可以隨意選取那些“鏈條”裏的一個,並隨機選擇一個存在於它內部的片段。無論我們選取哪一部分,無論那一部分是大是小,其中必然濃縮了“原始鏈條”裏所有可能存在的擴張模式。而它自身作為一個以延伸為主的鏈條,我們選取的片段必然隻是延伸路徑經過的一個微不足道的“點”。那麽這一片段的下一片段,或是下一片段自身以它無法承載(這裏的“無法承載”所代表的跨度必然不能用片段內的存在的一切類比。這裏的無法類比也絕對不僅僅是形容這一片段的內容——那個“原始鏈條”的內容——時所用到的那些“無法類比”那麽簡單,而這裏的“不僅僅”之類的描述也絕對不是……)的模式無限分割出的任何片段,必然都將容納了那所有擴張方式的回饋法作為整體放置在未觸及自身的範圍之內。任何構成“鏈條”的片段無非就是“順序”領域、超順序領域以及接下來無窮無盡的更高階排列領域(隻不過它們全都作為一個整體被前兩個領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