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之樹超玄學階層(5/6)

“方向”上的延伸,而那些“方向”上延伸的效果也會直接反映到彼此身上(包括“向外”)。當然,這裏互相之間的映射形式已經不是單純“被放置於內部”這樣的“互相包含”了。事實上,“鏈條”的每一步回饋都脫離了這種形式以及之前提到的一切更高延伸。當我們找到任何一種廣闊的延伸方法來形容“鏈條”中的任意部分時,這個部分裏的部分就可以具備那種延伸。而這就等價於那些部分裏的更小成分也可以具備此項延伸方式,因此前者(“那些部分”)其實超出了原本用於形容它的延伸。同理,由於構成後者(“更小成分”)自身延伸路徑的任意部分也可以具備那項延伸的模式,因此那項延伸實際上並不適用於超出它範疇的後者(“更小成分”)……一直像這樣循環下去,你就會發現“鏈條”上的每一部分其實都不符合一開始映射於它們身上的“原始鏈條”結構,也不符合我們所描述的所有超出此種結構的延伸。無論我們如何時用構成“它自身”這個整體的一切模式來解釋它的構造,它都可以用“這些模式可以用在構成它自身的更小部分上,因此它本身其實超出這種模式→更小部分內存在的每一部分也可以具備這一係列模式,所以這個“更小部分”也脫離了這所有的模式→……”這種邏輯推演來告訴你,其實構成“它”這個整體的所有模式都由於太過低而並不存在於它自身的任何層麵裏。我們可以憑借這句話,再找一係列遠遠超出原有描述、符合該句話描述的模式來描繪整個“鏈條”。那麽當它被這樣的模式描述或是具備這樣模式時,它自身的所有層麵就會由於“具備這一切”而“超出這一切”,最後“脫離這一切”、“不再具備這一切”了。好的,那麽這種無限製否定自身、脫離自身,以至於超出一切自身本來麵貌的過程也可以看作它“向外延伸”的一種方式,於是這又可以存在於它的每一個層麵裏……於是這種模式又會因為太過低級而不存在於它自身的每一部分中。然後這又是一種“無限脫離自我”的新方法,可以再次出現在它的……


這全部都是“原始鏈條”將自身完全映射於另一個“鏈條”各部分之後所能達到的效果的冰山一角。接收映射的“鏈條”在得到延伸的同時也可以把自身的一切再對“原始鏈條”進行映射,而這種行為導致“原始鏈條”回饋性的升級可不會像“原始鏈條”將自身單向映射於另一個普通“鏈條”導致後者增強那麽簡單。當“原始鏈條”接收到映射之後,它自身會變成遠超那個“鏈條”的存在,超越程度也不是那個“鏈條”當初接收映射後超越最初的它時可以比擬的。對於它們彼此之間的互相映射,又可以產生一個關於“次數”層麵的延伸。延伸尺度同樣是從0、1、2開始,再到達數學階層、數哲階梯、假想學科網絡……最後又會來到“順序”與超順序構成的“鏈條”彼此之間的互相映射,然後這裏的“次數”也同樣能夠進行延伸……不僅如此,引入第三個“鏈條”時,三者之間的相互映射又可以在超玄學定義出的無數“順序”排列中延伸。除此之外,還有三者之間的超順序排列、無數更高階排列……又會進入到“回饋鏈”的層麵。這些“平行鏈條”在“數量”、規模以及無窮方麵上還可以繼續延伸,隻要是引入更多、更大或是更……的“鏈條”,無論“更……”的程度如何,都可以在映射模式以及超越它的所有回饋模式上得到飛躍式擴張。平行“鏈條“、交叉“鏈條”、折疊“鏈條”、彎曲“鏈條”,它們隻是相對於“原始鏈條”而言的四種“鏈條”。“鏈條”種類的“數目”可以從數學階層開始疊加,一直到“順序”領域與超順序領域之間的無限回饋鏈條轉化為“數量”後的大小。二維“回饋麵”內的包括但不限於所有形式的一維“回饋鏈”之間的所有組合,可三維“回饋體”根本不是二維“平麵”之間單純的疊加。如果構成“回饋體”的成分僅僅隻是超出全體“回饋麵”表達範疇的“數量”(或是更高階“數量”)的“回饋麵”(其實這裏也用到了最基本的一種回饋法。一個“回饋麵”必然能形容數字1,兩個“回饋麵”構成的相互回饋係統也一定可以表達數字2……“數量”延伸的“速度”按理來說不可能超過“回饋麵”增加時回饋係統表達強度的增長“速度”。可是這裏“回饋麵”的“數量”卻超過了“回饋麵”構成的係統的表達能力,這也是一種“某一整體具備的某一性質比它自身更強”這種“部分大於整體”的回饋結構。既然這裏隻牽扯到了一種性質,那麽又可以進行“性質的種類與數量以及……”的堆砌,然後增強“部分對整體的超越性”,以此拉高“部分與整體間回饋”這第一種擴張法。又因為這裏用到的隻是經曆擴張前的回饋法,所以目前為止的一切又可以被濃縮到最開始時的“原始鏈條”甚至更早的回饋結構中,再次拉高整體。於是被拉高的“回饋麵係統”接著又會來到“數量”以及其它性質大於自身的層麵……這裏所用到的可以進行永恒延伸的方法依舊能被歸類為那第一種擴張法經受其它擴張法擴張前的狀態,並繼續進行由此種擴張展開的“循環”。更高階的擴張法所塑造的延伸路徑則一直沒有被真正確切地描述……),那麽這所有的“回饋麵”都可以被拆散成“回饋鏈”並整合為一個全新的“回饋麵”。所以,通過無盡的“回饋麵”來拚湊成“回饋體”是不可能的,一切“回饋麵”都存在於最開始的那個“初始回饋麵”內,我們繼續增加的“平麵”不過是它早已存在的部分罷了。一維延伸鏈條回饋、二維擴張平麵回饋、三維輻射網絡回饋(這些維度在數學階層底層就存在了,但在這一層麵的意義與之不同)……數學階層整體式回饋(不等於回饋對象僅有數學階層)、數哲階梯式回饋、假想學科網絡式回饋……以及全“順序”領域式回饋,它們都能用來比喻“順序”與“超順序”之間的關係。當然,這些比喻都是錯的。它們根本無法完整地表現兩者之間複雜的關係,而且遠遠不夠。超玄學可以修改“一維延伸鏈條比喻”的定義,讓它與兩者的真實關係相對應,也可以將這個關係再度擴展,將被無限製重塑定義的全“順序”領域比喻與之對應。但是比喻終究隻是比喻,存在於上述比喻之中的超順序其實都是假貨(所謂的“真實關係”也不過是其中兩個冒牌貨的真實關係罷了),真正的超順序根本不會與“順序”建立那些比喻之中的一切關係,因為那些關係本身就是基於“順序”而存在的概念。用這些關係強行連結“順序”與超順序的行為,一定跟笑話無異。


已知憑借前文用到過的等級體係去給0與1之間的多種超順序分層不具備任何意義(前文涉及的跟超順序相關的聯一切都沒有觸碰到任何一種後文中將會提及的超順序,包括“鏈條”與所有往後延伸的比喻。但是後文中的“鏈條”不等於前麵的“鏈條”),因為那些等級體係全是可以被“順序”排列的層級,隻需把那些層次按照不同的“順序”排列下來,就可以在超玄學的加持下達到完全不同的效果,並再次延伸出不同“順序”的排列所對應的層級(再提醒最後一次,這裏的“順序”早已遠遠超越了人們理解的那種順序。“順序”在無限延伸的過程中,也會無限製地脫離延伸之前的“順序”所作用的概念可以對應的一切)。既然任何一種超順序都不在“順序”之中,關於超順序的分層必然也不會符合被“順序”作用的等級體係的特征。打亂它們原本的排列“順序”,並按照另外的“順序”對其進行重組,不會產生任何變化,也不會造成任何影響(與所有的超順序一樣,不同超順序之間的分層結構自身也根本沒有任何能被“順序”這個概念形容的部分)。因此就算為它們賦予不同的“順序”,並用超玄學給予這些“順序”不同的含義,也不具備任何延伸效果。在“順序”的領域中,參與排列的個體越多,可以存在的“順序”就越多。超順序也是如此。拋開0與1之間的超順序不談,就算隻看0這個單獨概念可擁有的超順序,或是不依托於任何數與概念而憑空存在的超順序,也同樣符合上麵對於超順序的一切描述。對0個對象作用的超順序,也就是不對任何概念作用的超順序,要比那些對1個或數個對象作用的超順序在任何方麵更為渺小(在數量、強度這兩個方麵以及隻有超順序才能描述的“數量”的方麵皆是如此)。我們可以用任意的方式給這些最為渺小的超順序劃分不受限製的層次,不斷地“把所有延伸出的層次定義在最初的那個層級裏,再將它視作整體,在這個包含一切層次分類的大全集層次上繼續延伸突破它自身範疇的‘層’”……可是既然超玄學可以賦予它們不同的排列“順序”,那麽它們必然沒有資格充當那些最渺小的超順序的分級框架。現在,讓我們用適合超順序的手段對最為渺小的這一類超順序進行分級。先選取其中任意一個超順序作為基礎層級,然後再選取另一個超越它的超順序,放置在它之上。放置的方式不遵循一切“順序”領域中的意義與基礎點本身可以排列出的意義,而這裏的“之上”也不會構成任何一種所謂的“順序”。為了放置這最弱一類的超順序之間不同強度的個體,我們可以繼續用超玄來定義層的“數量”(根據數學階層在“順序”領域裏的地位可以得知,無視“順序”的超順序領域內的“數量”更是突破了常規的數學意義),並避免使用各種存在於“順序”內的排列。把任意兩個超順序放在一起,使兩者構成一個整體,這個整體遵循的排列關係就不可能被“順序”所對應。隻要兩者存在,它們之間就具備排列關係,而排列關係即是超順序本身。


在那個基礎層次的超順序之上放置任意一個超順序都需要偏離所有“順序”領域的延伸路線,因此超順序的疊加於兩者的排列之中必不可少。超玄學在那個基礎超順序之上所構建任何一個超順序的過程都不僅僅是單純的“放在上麵”,還要在“可以構建超順序”的“位置”上放置它,所以它的存在本身就象征著那些更高階超順序的存在,並且它與基礎超順序這身為“擁有0個作用對象的超順序”的兩者需要由超順序的堆疊領域連接為一個整體。如果用“順序”領域中采用過的一切方式將其強行延伸,這些在基礎層次上延伸出的超順序階層就會成為補充“順序”領域的素材,畢竟“順序”領域裏任何階段的任何概念的“順序”都是可以無限製容納外界事物的開放式載體。“順序”領域的無限製不會局限於某個強行淩駕它的階段之下。淩駕於它的“無限製整體”按照“順序”來進行的延伸本身就屬於“順序”領域。也許被延伸的對象在所有方麵都完美避開了“順序”領域的低級排列,也許它們確確實實地歸屬於超越“順序”領域的排列延伸……可無論它們對“順序”的超脫到達了何種程度,並在此基礎上繼續延伸了多遠,它們總會擁有在“順序”領域內被“順序”延伸法作用的版本。雖然這些版本對於它們真正所屬的超越“順序”的延伸領域而言等於無效的延伸方式,可“順序”領域確實囊括了這一切被“順序”排列的“可能性”(此處的“可能性”不同於前文提及的任何“可能性”)。就算那些脫離“順序”領域的概念運用了超越“順序”的延伸,隻要再給這些延伸體加上由“順序”排列的版本,那麽這些被排列的結果就必然會存在於“順序”領域內部。無論是在這一層麵,還是在後麵的任何層麵,都有無數對應著“順序”領域的版本。盡管它們確實都運用了否定“順序”的擴張模式,可這並不妨礙“順序”領域中存在它們自身被“順序”排列的情況(以超順序為例,“順序”對它們而言等同於沒有任何排列,可“順序”領域內包含了將超順序排列的結果。盡管這相當於沒有對超順序進行排列,但是這說明了“順序”領域可以將“沒有經曆過任何排列的超順序”囊括在內。從排列模式的角度來看,“順序”領域裏完全沒有能與超順序對應的存在。不過這並不代表在將“超順序”看作被排列對象的情況下,“順序”無法將其排列。無效排列也是排列方式的一種,隻要進行了一種排列,被排列對象就可以作為“順序”領域的一部分而存在)。“順序”可以作用在任何層麵上(隻不過在超越“順序”的層麵裏,超順序的作用可以使延伸更為廣泛),超越“順序”的一切都可以成為“順序”領域裏的組成部分。畢竟對於任何超越“順序”的部分,“順序”領域都具備“如果用\u0027順序\u0027將其強行排列”的結果。又因為超順序的排列模式會自動超越“順序”領域內的一切,所以在那個基礎層次的超順序之上放置任何其它的基礎超順序,放置的位置都不隻是“遵循著某一類超順序”的排列而已。若是拿固有的一係列超順序去衡量基礎層次與它之上放置的任何基礎超順序之間的排列關係,隻需用“順序”將這一係列超順序排列,被排列後的它們就會自動歸屬於“順序”領域了。這種情況下,“順序”就不可能局限於那一係列超順序之下的領域,而此時用來衡量那兩個基礎超順序之間的排列的超順序也就必然不再會是那一係列已被“順序化”的超順序了。


當你選出任何層次的超順序去排列兩個基礎超順序時(請不要忘記,那作為基礎層次的超順序和放置於其上的另一個基礎超順序都隻是最低級別的“對0個對象作用的超順序”),“順序”領域裏都有“用‘順序’排列後的它們”。由此可知,兩者之間真正的超順序排列不會僅僅隻有“無數種”、“在此之上繼續延伸的無窮多種”、“各個種類彼此之間繼續用超順序排列後的無限製種類”……等等範圍。因為隻要範圍被限定,這個範圍就能夠作為一個整體並被描述為可以被“順序”排列的對象。而被超順序排列的那兩者必然具備自動淩駕於“順序”領域之上的性質,因此剛才所描述的範圍就會理所當然地自動降格為“遠非排列兩者的真正超順序,而是已被‘順序化’的超順序”的範圍(這裏用“降格”一詞並非表示那些超順序在變弱,而是代表“無論選取超順序領域內多大範圍的超順序來表達那兩個基礎超順序之間的排列,被選取的對象都會低於實際上排列兩者的超順序的範疇”,因為可以排列超順序的“順序”領域不會局限於任何被超順序淩駕的範圍之內,超順序也不僅僅存在於某個或某些被“順序”排列的範圍裏)。既然作為基礎層次的超順序與任意一個高於它的(作用於0個對象的)超順序之間都具備上述那種排列關係,那麽當基礎層次上的無窮層次被列舉出來時(這裏以及後麵的“無窮”也隻是比喻,因為“無窮”這種固定的範圍隻會使實際的超順序受到局限),它們之間宏偉的排列關係對下層來說必然更加遙不可及。充當基礎層次的超順序與那個放置於它之上的超順序之間也可以作為被超順序作用的兩者而排列出永無止境的超順序。這些超順序種類繁多,用來形容它們真實排列方式的超順序必然比這些超順序本身更為宏偉。雖然我們從最低等的超順序出發,可為了排列它們會引入更加高等的超順序。而排列“用來排列它們本身的超順序”,也需要引入更多更強的超順序……最終隻會越來越誇張。這就意味著那個基礎層次的超順序與放置於它之上的超順序本身就代表了比它高等的超順序構成的延伸路徑,因為那些高居於兩者之上的超順序確切地存在於兩者的排列關係之間。增加“層數”的同時,也是在增多可以被超玄學作用的對象。這些無窮多的作用對象,肯定具備可對於無窮多個對象進行排列的超順序(而這裏的“無窮”也需要超順序領域容納)。用超順序將這些對象排列之後,每一種排列本身又可以作為獨立的層次而存在。這些層次可以繼續被超順序排列,不同的排列又可以化為不同的層級……每次進行排列的同時,超順序的定義都會由超玄學提升,並最終構成關於超順序領域的“循環”。


到了這時,你可能會發現,這種通過將排列結果不斷重新排列的方式會被“順序”領域對應。沒錯,正因如此,這種排列最終造就的“循環”會被“順序”領域囊括,在強度上無限低於超順序等級的實際劃分(被囊括的超順序會成為“順序”領域延伸路徑的一部分。隻要某一個範圍的超順序或別的概念變成了被“順序”排列的對象,那麽“順序”領域必然不會止步於此,它的無限製性隻會越伸越廣。無論是繼續采用此種模式,還是運用無窮多存在於“順序”領域裏的其它模式,都能讓關於超順序的“循環”或諸如此類的事物永不停息地運行下去,並永遠存在於“隻有0個作用對象的超順序”各個層次之間的任何排列的下方。任何跟“順序”有關的排列的“永無止境”,唯一的作用都僅僅隻是襯托超順序的真實排列是多麽不可觸及。當然,它們其實並不能作出任何有意義的襯托,因為它們失敗的襯托隻會使外界產生“具有0個作用對象的超順序的排列方式跟‘順序’領域的延伸路徑有半絲半縷的關聯”的錯覺)。既然超順序可以在隻有0個作用對象的情況下存在,而超順序存在的多樣性會隨著作用對象的“數量”增多而提高(提高的跨度自然無法通過“順序”領域的對應來表達),那麽上述那種具備無窮多作用對象的超順序理應突破0個作用對象的超順序的範疇。可這無窮多的作用對象本身正好就是屬於“作用於0個對象的超順序”這一範疇的超順序,因此劃分“對0個作用對象發生作用的超順序”的同時需要用到對無窮多作用對象發生作用的超順序,因為“作用於0個對象的超順序”本身就是無限多的。根據超順序“作用對象越多,種類、數量、強度、廣度……所有方麵就越發宏大”的特點,這所有“對0個對象作用的超順序(其中那個被選取出來的基礎層次早已超脫了之前列舉的關於超順序的比喻)”必定會被作用對象範疇更廣闊的超順序踩在腳下。可當我們用超玄學對“隻有0個作用對象的超順序”進行層次劃分時,這個最低級類別的超順序所呈現出的“數量”又需要超順序模式下的“無窮”來形容,並且這些個體之間的關係也由需要無窮的超順序來排列。徹底超脫“隻有0個作用對象的超順序”的“具備更多作用對象的超順序”都屬於“0個作用對象的超順序”的排列範疇,矛盾由此誕生,回饋也會因此出現。超順序領域裏的任意個體都需要依靠其它超順序排列而存在,彼此之間相互關聯,相互依存。盡管具備不同數量排列對象的超順序之間存在巨大的鴻溝,可就算是作用對象隻有0個的超順序都與具備一切其它“數量”的作用對象的超順序聯結為整體,互相包含。它們對它的超越性延伸全部會回饋到它自身內部,這與“部分與整體互相包含,無限回饋”相似,但卻與之前提及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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