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說說1870年以前的巴黎是全體法國人的巴黎,那麽1870年以後的巴黎就是外省人甚至外國人的巴黎了。
從1870年到1890年這二十年時間是經濟蕭條期,當時法國各地出現一種近乎停頓的狀態,再也不見帝國時代活躍的商業氛圍,人們不再提起興趣打通新的馬路,唯獨例外的是巴黎的地皮價格卻一路高歌猛進。
奧斯曼為了演奏自己心中的“城市交響樂”采用了這麽一種政策,所有他“劃線”區域的老舊房屋全部都要拆除,直接勒令原本的住戶搬走是不可能的,必須要給他們賠償,於是奧斯曼就和銀行家們勾搭起來,銀行家出資給那些住戶賠償,政府出人將那些不論願不願意離開的住戶強製搬走,而原本屬於他們的地皮則被銀行買了下來,蓋成了新的、符合巴黎形象的高檔公寓。
這種事讓人想起來就覺得心酸,一個月收入1300法郎的工人和月收入1.4萬法郎同樣養5個孩子生活質量當然有區別,不過吃穿方麵的區別還能忍受,最大的區別還是住房,不論是房價還是房租都隨著土地開發而陡然提升,銀行家賠償給原來房主的錢根本就不夠他們買回同一地段的房子,土生土長的巴黎人隻好被擠到郊區。
龐大的市政工程需要大量的外來勞動者,但是住在高檔公寓裏麵的卻不是他們,而是社會地位較高的人,住在巴黎最美區域的三分之二都並非巴黎本地人。
那段時間湧現了很多建築承包商,他們在獲得地皮後按照奧斯曼時期的建築風格修建,奧斯曼式建築對建築元素、裝修風格、街區的整體性甚至是陽台門窗的細節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這使得奧斯曼時期的建築大氣莊重頗為成功。不過在奧斯曼時期這種風格是被人詬病的,奧斯曼主意的黃金時代是1870年以後。當時市政規劃放寬,這種帝國時代統一的建築風格進一步加強,主動權掌握在了少數投資客的手中。
這些人為了追求效益和利益,能省掉一筆設計費當然劃算。一般人看房子也不會看地基,為了證明自己修的房子堅固牢靠19世紀70年代的承包商往往把牆修得很厚,這樣的設計讓公寓建築失去了輕盈,而且有些千篇一律,看起來厚實而笨拙,不過那時攜帶著家私進城居住的外省人覺得在巴黎買了房就可以了。
大樓越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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