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章第2節曾寫道:七十門徒被派遣出去,應該像“莊稼的工人,而不是莊稼的主人”,他們被派出去宣布,“天國即將臨近”了。
雖然崎嶇不平的路上少有行人,但有一種從業者卻依舊駕著馬車在曠野中漫遊,那就是傳教士。
不僅是清教徒,貴格會、聖公會的教士都在這片處女地上活動,但他們並不是所有人都是來傳教的。
有的人幹脆利用其牧師的身份幹起了皮毛貿易,也有人根本就不是牧師,他們可以賣一點東西給那些不和外人接觸的鄉下人。
贖罪券已經沒人買了,但能驅魔的經文和包治百病的聖水卻還有人買,英克裏斯·馬瑟則在賣特許狀,這玩意兒一開始還有人買,後來買的人越來越少,買主又不是瞎子,看看目前馬薩諸塞是什麽情況。
隨著教區和家庭陷入混亂,民眾出走,教堂開始變得空蕩蕩,而教堂外麵則越來越多的人對審判發出質疑。盡管他們也希望巫師能盡快被消滅,但那些狂躁的人正肆意歪曲他們的無辜的朋友和鄰居。
他們認識那些被指控的人,因為那是鄉下,城市裏的人彼此都不認識,也許他們才熟識起來,隔壁的就因為某些原因搬走了,然後又換了一個陌生人進來。
也許會有那麽一天,一個因為超強的工作壓力而筋疲力盡的女警官在執勤完後疲勞得回家,然後推開了自己所住公寓的門,卻發現有一個陌生人正坐在沙發上一邊傻笑一邊吃冰淇淋,於是她毫不猶豫地掏出佩槍,將那個闖入者給打死了。
等她甚至恍惚地回過神來,她發現自己應該住在五樓而不是六樓,也就是說她錯把別人的公寓當成了自己的公寓,她闖進了別人的家裏,把房子的主人給殺害了。
如果法院不思考改變審訊的方式,麻煩將有增無減,當法官們任憑那些孩子指控名聲清白的人時,有沒有考慮過被惡魔影響的並不是被告,那些受害的女孩會不會自己就是惡魔的使者?
這些婦女有的已近八十,有人懷著身孕,還有人在撫育九周大的嬰兒。有個切爾姆斯福德的父親,他的女兒被抓了,女婿逃跑了,他不得不獨自撫養兩歲的和五歲的孫子,他自己就缺衣少糧。
有個伊普斯維奇的年輕人撤銷了5月針對伊麗莎白·普洛克特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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