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律,比如漢律、唐律、宋律、明律、清律等等。
及至發展到唐律,“律”便已經不是商鞅改革時以法家思想為主導了,而是禮與法結合,融入了一些儒家思想,比如八辟製度,基本上除了十惡不赦的大罪,屬於“八辟”之中的階層是不需要為自己的“小罪”承擔罪責的。
雖然孔子對於“楚王失弓,楚人得之”有非議,認為他不夠“平等”,不過儒家禮法上卻允許了這種“不平等”。
商鞅變法時為了推進法律,連國王的兒子都是差點動刑了的,也就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漢武帝廢除黃老,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也是為了加強皇權,董仲舒以“天人合一”、“天人感應”,創建了一個以儒家為核心的新的思想體係,將“天譴災禍”和“國家之失”聯係在一起,用“天理”來統治“人理”。
比如一個地方發生了旱災,那這個地方不是組織人挖水井自救,而是要找到那個貪官汙吏、豪強地主,將他給殺了,老天覺得人做對了,它就降下甘霖了。
國家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出災害以遣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敗乃至。
這種思想一直延續到了東漢末年,當時除了流行“傷寒”,還有旱災和地震,確實有種降下天譴的感覺。
有一個天文學家,他的名字叫張衡,他製作了一種“驗震”儀器,能探測到距離長安幾千裏外的隴西發生的地震。
一開始沒人相信他,後來信使來報,確有其事,於是當時的皇帝就問張衡,誰要為這場天災“負責”。
張衡所在的時代朝堂上充斥著宦官和他們的黨羽,如果張衡說出了這些人的名字……
後來張衡被貶,還被趕出了洛陽,因為即便他不在朝堂上,在民間傳播那些言論也會讓某些人坐立難安。但他人雖然走了,地動儀卻留了下來,一直到東漢末年,董卓一把火燒了洛陽,地動儀才和靈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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