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adamas(二)(3/4)

的土地,也不如因為羊毛貿易而富有的鄉紳那麽有錢,通常經營著一些小牧場,他們的土地可以自由買賣。


馬爾福占的就是這樣的人的土地,理論上他們的土地是測量過的,不過籬笆都能被人毫無痕跡地動了,何況是區區幾個數字。


遇上這樣的鄰居很倒黴,碰上磨坊主阿諾德的鄰居也不是什麽好事。


坎特伯雷修道院的院長修了水壩,形成瀑布,加大了水流,推動了更大的磨坊,擴大了產能,這位鄰居怎麽不也那麽幹呢?磨坊主阿諾德不僅不會告他,可能還會出資幫忙維護這個堤壩。


這個鄰居自己也有磨坊,把河流一截,阿諾德的磨坊動不了,其他人不是都到他那裏去磨麥子了麽?


整件事磨坊主阿諾德是唯一的受害者,其他人灌溉用水還是夠的,否則都不用阿諾德去告,其他人早就抄起農具把水壩給挖了。


這件事告到國王那裏去是因為牽扯到了一位地方領主、一個地區委員,以及法律盲區,池塘是屬於地區委員的,磨坊是屬於領主的。


領主並不隻是有一個磨坊,阿諾德的磨坊實際上是用一種名為“永不可撤銷”的永久產權從伯爵的父親手裏買到的,然而阿諾德沒有成為磨坊的所有權人,因為他的父親是佃農。


他們實際上獲得的是永佃權,就像那些向蘭開斯特家族獻出忠誠的佃農換取了領主自營地的永佃權,他們還是要向領主交地租的。


等鯉魚池塘修好,阿諾德斷水了,沒有辦法叫納地租,領主則徑直告到了領地法院,起訴阿諾德支付租金。


如果阿諾德無法支付,那這磨坊他就要收回去,到時他想租給誰就租給誰。


土地是伯爵的,他想幹什麽就幹什麽,除了修要塞之外,他哪怕在領地上修一個主題公園都沒有人能管他。


問題是河流不止經過他一家領地,如果河流過了他的領地就是他的了,人人都照著他那麽幹,萊茵河都能被瓜分成涓涓細流。


在英國,除了陸路之外,水路也是“王之道路”的範圍,要遵守“王之安寧”的規則。


波莫納目前還沒有細究,為什麽現在全英國河道裏的天鵝都是女王的這個問題。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