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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黑社會的等級職司(3/5)

場,便由卸任“香主”專程通知。如由卸任“香主”推薦,則被推薦者要偕同出席。“選舉”完畢後,由各堂口“坐館”召集屬下“職員”,以口頭通知,如此這般,就算完事。


至於“坐館”或“摣數”的選出,與上述情形亦大同小異,先由“坐館”召集堂口中得力人物,介紹下屆“坐館”或“摣數”,由與會者通過。如果與會者認為原任“政績斐然”,也會懇切請求“留任”,因此也有“蟬聯”數屆的“坐館”或“摣數”。


按照黑社會傳統規矩,“坐館”綜理一切大小事務,如會員“紮職”(升遷),與別的單位“開片”等等。這些均須“坐館”批準。遇有重大問題,又必須與“摣數”及各“執事者”(亦即該單位的“元老”)商議,取得一致意見後,才可以行動。此外,屬下成員如有勾結官府、“黑吃黑”、出賣手足、jianyin“義嫂”或“義妹”&;#8943;&;#8943;等罪名,須執行“家法”時,亦須由“坐館”、“摣數”及“執事者”決定其情節輕重,方可執行。不過此類情形,戰前及戰後初期尚或有之,近40年來,已較少有了。原因是目前的“新血”絕大多數是無法無天的青少年,不知幫規道義為何物。另一原因是自警方反黑部門成立之後,黑社會問題已不再是一般刑事罪案,黑社會的行動,亦被密切注意,而一般“坐館”對會員的約束力亦日見薄弱,因此“執行家法”一事,除了幾個販毒大集團仍有發生之外(多數雇請泰國殺手執行),幾乎已成曆史陳跡。


“擅數”一職的任務是總管堂口內的一切錢糧收支,及保管“海底”(會員名冊)。40年前,若幹堂口如“和安樂”、“和勝和”等,堂口尚有積存經費,“摣數”也就有事可辦,時至70年代,除“老潮”而外,任何堂口經費積存已無多少,“摣數”便有些形同虛設了。


黑社會組織各階層人物的升、遷、降、調,也有一定規矩。“四九仔”可紮職為“草鞋”、“白紙扇”或“紅棍”,但僅能升一項職位,而且並不是按級遞計,如由“四九仔”可紮職為“草鞋”、又可以紮職為“白紙扇”,亦可以紮職為“紅棍”。紮職之後,便幾乎是“終身職務”了。曾經出任“坐館”或“摣數”,才可以再升為“二路元帥”或“香主”,否則“紅棍”還是“紅棍”,“草鞋”仍是“草鞋”。


紮職也有“平地一聲雷”的規例。如某一正式入會的新會員,由於對堂口有特殊貢獻或功績,可以在“坐館”保薦下,不必經過“四九”階段而平步青雲,升為“鞋”或“扇”或“棍”,故稱之為“平地一聲雷”。上一章已提到過“藍燈籠”,即未經正式開香堂儀式,隻求某一職員收為門生,口頭上傳授一些簡單詩詞暗語,便算為該堂口一分子。不論有無正式經過“開香堂”或“掛藍燈籠”的,都必須對自己的大哥奉獻毛詩(利是)一封,上文已說到必須有“六”字,這在每個堂口還有固定“辦事處”時,利是半數例將充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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