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現在沒有“辦事處”的“門生利是”就全入大哥腰包了。這種利是還有一個規矩,“無事三十六,有事三百六”。即如僅想取得會員資格則拜門利是可以少些;相反若先惹下麻煩而求庇於某一堂口,
或想向別人報複的,本身力不從心而求助某一堂口,那他就要交十倍或百倍以至千倍的利是了。
此外,黑社會會員又有“過底”的規矩。如原屬某大單位的黑社會成員想轉隸於另一單位的話,需在新舊“拜兄”雙方同意下,進行“過底”儀式。過後便與舊堂口斷絕關係,如兩方進行廝殺,更要站穩新立場,幫著新堂口,絕不能“藕斷絲連”,猶豫不決了。在黑社會的組織結構中,“香主”及“坐館”等掌權人物應是高層次的“領導”,備受尊敬,但目前一般新人物,既無幫規可守,亦無敬上可言。興之所至,管你是何人。
根據約略統計,70年末80年代初,香港黑社會組織約有30個堂口,十九萬人左右,其中包括:
(一)十四K
共分“忠”、“孝”、“仁”、“勇”、“毅”、“義”等八個堆,共約五萬人(澳門除外)
(二)和記
1.和安樂:三萬人2.和勝和:一萬七千人3.和勝堂:五千五百人
4.和義堂:五千人5.和勇義:一千五百人6.和合圖:八千人
7.和利和:四千人8.和勝義:四千人9.和洪勝:一千人
10.和群樂:五百人11.和群英:五百人12.和一平:七百人13.和二平:四百人
(三)四大
1.單義:一萬人2.同新和:五千人3.同樂:七百人4.同義:五百人
5.聯英社:七千人6.聯群社:一千人7.聯義社:五百人8.聯群英:一千人
9.馬交仔:一千人
(四)潮幫
1.福義興:二萬人2.新義安:一萬五千人
3.敬義:三千人4.義群:一千人
以上的人數是包括“掛藍燈籠”的臨時會員。其中的“和一平”、“和二平”,均屬戰前原有的黑社會組織,據老一輩黑社會“叔父輩”人物指出,民初之前,原有“和一平”至“和十六平”等共十六個堂口。其後互相吞並,人數少的逐漸冰消瓦解,僅餘下“和一平”及“和二平”在元朗八鄉一帶活動,但人數都不超過一千。這兩個組織屬下人馬均有家有業,一般沒有對社會造成過傷害。
香港黑社會的常規活動,可以說是五花八門,形形色色,目的都是一個:賺錢。在賺錢的同時,他們對社會卻造成了無盡的殘害,留下了無數的惡果。
香港的非法賭博與合法賭博,除英皇禦準的賽馬會和政府開辦的六合彩,黑社會勢力未敢滲入外,其餘的可以說全部與黑社會有極大關連。先從豪華大檔說起,“大檔”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