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2/4)

達在澳門的義律。義律欣然同意,命英商呈繳猖片一千零三十七箱,但林則徐不受,說這個數目與實際相差太遠,同時復又下令,嚴緝走私英商,一共十六個人,自然是顛地領頭。


這一下,義律不能不親自到廣州來交涉。凡是夷人來了,不論是官是商,都住設在沙麵的「夷館」。林則徐是早有準備的,看義律並不就範,而三日限期已到,便做了兩項嚴峻的措施:第一項是派兵將泊在黃浦的外國貨翰「封艙」,不準卸貨,亦不準移勤;第二項是封鎖夷館,不準出入,同時命令受雇於夷館的買辦工役撤退。夷商水火皆斷,飲食將絕,隻好連名具稟,保證以後永不夾帶猖片入中國,但是應該呈繳的猖片,仍無著落。


於是餘知府以地方官的身份,麵見林則徐表示,斷絕夷人飲食,萬一出了意外,他負不起責任,願意親到夷館,勸使義律,遵奉命令。林則徐同意了。


餘知府頗擅辭令,勸義律小不忍則乳大謀,犧牲一次,讓林則徐得以圓滿復命,保證以後一切照常,絕無麻煩。


餘知府何以敢做出保證呢?原來他已得到京中的信息,由於林則徐陛見時,一連召見十九次,得君甚專,奉命節製沿海所有水師,更為從來未有的授權,因而京中大老及旗下貴族,相顧側目,尤其是直隸總督琦善既妒且恨,正準備著找機會打擊林則徐。


琦善字靜庵,蒙古正黃旗人,姓博爾濟吉特氏,此族為太宗孝端、孝莊兩後母家,世為國戚。琦善之父成德是世襲的一等侯爵,官至熱河都統。琦善蔭生出身,道光五年任兩江總督,林則徐便是他的臬司,曾蒙保薦,但今昔異勢,看林則徐的地位要超過他了,固不免嫉妒,而當林則徐初放兩江總督,尚未到任,先奏陳江南水利時,幕友下筆不慎,兼尾直隸屯田水利,說是「更為培本源中之本源」,琦善氣量極狹,認為林則徐後生小子,越俎代謀,心裏很不舒服。因此當林則徐受命出京赴廣東時,道經保定,琦善在筵間一再以「毋輕開邊釁」為言,表麵是忠告,實在是不願見他建功。照餘知府的推測,林則徐回京復命以後,禁煙一事,必有變化。將來不管是鄧廷楨仍舊總督,或另派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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